发生车祸后要当心引发二次事故 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或普通道路上遇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应尽快挪车、人员撤离
民警在桂柳高速路上处理交通事故(通讯员 李重宁 摄)
近日,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消息:今年10月2日在湖南衡阳许广高速衡阳西出口附近发生一起追尾相撞的轻微事故,结果前车司乘人员下车查看时,后方又有车辆撞上来引发二次事故。类似的情况柳州市附近的高速公路上也曾发生过,当时还造成了死伤。近日,交警部门借此提醒广大市民,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要尽快拍照取证,并尽早将车辆开到应急车道上,然后到护栏外等待处理。
记者 张威
二次事故危害大
从上述消息中的视频可以看到,当时两车发生追尾事故后,前车停下,车上5名司乘人员全部下车,有的站在路面上与后方车辆的司机进行理论,有的则在查看车辆情况。结果不到一分钟,后方车辆突然向前,撞倒了多名前车的司乘人员,导致部分人员受伤。经调查,是后方又有一辆轿车未注意躲避撞了上来。
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二大队民警李重宁告诉记者,国庆长假期间,柳州市附近的G72泉南高速桂柳段也发生了多起轻微碰撞或追尾的事故,所幸事故发生后,涉事人员均及时报警。在民警的指示下,涉事人员均将车辆及时移到应急车道上,并设置了警示标识,人员也及时从车上撤离。
但是类似的追尾事故近年来在柳州市附近的高速公路上也曾造成严重后果。2013年6月8日,一辆重型半挂车因故障停在慢车道处修理,结果被另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追尾撞上,导致一人身亡;2014年2月17日,一辆可载8人的小型客车发生故障,在停车修理中被一辆货车追尾致一人死亡;去年7月26日,广西境内的G75兰海高速南宁往北海方向2056公里处,一辆中型客车与一辆轿车轻微碰撞,随后客车竟停在车道上,客车的司乘人员下车与轿车司机理论,而且双方都没有在车辆后方设置三角警示标识,结果后方一辆货车追尾撞上停着的客车,造成现场5人死亡、10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发生轻微事故后这样处理
李重宁说,高速公路设计的时速较高,在这样的道路上高速行驶时,会出现视觉差异。在驾驶中,如果200米外的一辆车停在路中间,后方车辆的司机很难从远处判断该车是否停着,直到距离拉近才可能确认前车的状态。而此时,一旦制动距离不足就极易发生追尾事故。特别是后方车辆的司机存在疲劳驾驶或分心驾驶等情况的话就更危险。
因此,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事故或者需要修理车辆,应尽快将车辆驶到或推到应急车道上,并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然后在后方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标识,以提醒后方来车。车上人员应尽量撤离到高速公路防护栏外,再进行理论或者等候民警前来处理。
另外,10月7日19时许,柳州市白沙大桥桥面上也发生了一起三车追尾的事故。交警提醒市民,驾车时应注意力集中,不要分心。发生事故后尽量不要站在路面上理论或者查看,车辆可挪动的,可以自行拍照并通知交警部门启动快处快赔程序。车辆无法挪动的,车上人员应及时撤离到附近的安全区域等待民警前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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