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补贴
日报消息(记者韦斯敏)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柳州市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多渠道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通知》显示,柳州市辖区内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可获社会保险补贴及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保,可获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每人1000元至16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完成中期就业技能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可获每人每月1200元的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见习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被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国家级示范单位,可获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为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且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的,输送单位可获每人500元至1500元的奖励。
此外,高校毕业生创业将有更多红利。高校毕业生一旦创业,便可申请“小微贷”或国家创业担保贷款。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柳州市辖区内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获5000元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由高校毕业生创办或合伙经营,在柳州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2年以内的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经营单位,均可申请入驻柳州市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期间除可享受各项创业孵化基地扶持政策外,每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其为新增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获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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