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豪车为何住上“直管公房”

柳州日报 2018-09-19 10:05 大字

18日,《柳州日报》第10版刊发《豪车买得起 能否继续住》的报道见报后,引发了不少市民关注,黄村大楼内为何会停放有宝马车?宝马车车主是否就是租户呢?记者就此展开进一步的采访和调查。

宝马车主似有若无

柳北区雅儒街道半岛花园社区主任欧运红告诉记者,宝马车主本人确实是在黄村小区一栋2单元居住,但是房子的户主是不是他本人,宝马车是不是他本人的车,社区也从未核实过。

“之前我们也问过他几次,每次他都含含糊糊,只说过自己叫王青。”欧运红说:“在社区的入户调查簿上,是没有王青这个人的信息的。”

而记者在社区还了解到这么一件事,2016年1月27日,王青就因小区停车位被私自圈地霸占的事情找到过半岛社区,希望社区帮忙调解。当时负责调解的社区网格员沈鲜莲说, 王青想把车停在2栋2单元旁,结果家主拿反光锥筒拦了起来不给他停车,为此双方发生了争吵。事后经过协调,小区道路属于公共用地,最后家主把反光锥筒拿走了。

沈鲜莲说,他对这个小伙子印象非常深刻,穿得很整洁,还开辆宝马车。调解时,沈鲜莲还好奇地问了他:“小伙子还开宝马啊。”王青回了她:“我的宝马车几百万的,随随便便都可以把小区这些车位给买下来。”

当时,沈鲜莲觉得这只是王青气头上的一句玩笑话,说完就过了。

事后,王青给沈鲜莲留下名字和联系电话,沈鲜莲追问他到底是住几号房的,他支支吾吾地说,他的亲戚住这里,偶尔来这里玩的。

真假两个“宝马车主”

既然王青在黄村大楼居住,他是承租人吗,还是真有亲戚在此居住?

带着半岛社区给的相关线索,记者来到柳北房管所,经过房管科调查,虽然没有王青这个人,但却查到了一名与王青名字同音的另外一名登记在册的承租人,区别只是“青”字不同。

相关信息显示,这名承租人是柳州市直管公有租房的承租户,属于转租户,始租日期是在2010年11月10日,租住在黄村大楼1栋2单元6楼,租住的户型是两房一厅,建筑面积56.85平方米,每月缴纳的租金约100元。

可遗憾的是,柳北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始终没有查找到关于承租户王先生当年过户的原始材料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刚刚接手资料科的相关工作,很多历史资料都在整理当中,不过能通过电子档案查找承租人的交租明细,说明当时他承租时是符合当时的过户程序的。”

随后,记者通过车辆信息查找发现,敞篷宝马车主的名字与黄村大楼1栋2单元6楼承租户户主王先生名字显示一致。

宝马车主钻了漏洞?

虽然没有找到王先生当年直管公有住房的过户原始资料,但记者仍找到一份与王先生同一单元、同一时期的转租户过户齐全的原始资料一份,记者看到档案袋上详细注明出让人是谁,受让人是谁,还有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协议、租赁合同、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一应俱全,可唯独没有证明是否是低收入人群的相关信息。

为此,柳北房管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黄村大楼是柳北房管所管理的直管公房,由236户租户和其他产权类型的住户组成。目前,该处的直管公房日常管理是按照公租房的形式进行管理。

“直管公房是属于历史产物,在2010年执行相关政策时,对全市直管公房进行了一次大清查,对一些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进行勒令整改,部分不符合条件房主就以授权转让过户的形式,转让给了符合条件的其他人。但那时候转租户的条件也非常宽松,仅仅是柳州市户口,名下没有房产即可。”该负责人直言,就目前来看,王先生承租的房子当时应该是过了审批手续的。

本报记者 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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