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多部门联合约谈网约车平台公司滴滴公司未获合法经营资质该公司广西总负责人表示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办证

南国今报 2018-09-14 16:49 大字

今报记者岑琴

9月13日上午,柳州市交通、运管、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公安局、审批局、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对柳州市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开展联合约谈。当天参加约谈的网约车平台共有4家,其中只有广西云森科技有限公司(OK出行平台)(以下简称“OK出行”)、柳州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柳州市快斑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合法资质,滴滴出行平台仍未取得合法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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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案件引发关注

据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国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行业发生多起侵害乘客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特别是郑州、温州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案件,不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而且暴露出网约车平台存在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的相关通知,柳州市多部门联合对网约车平台进行了约谈。

约谈主要内容

一、立即开展行业安全大检查。

二、加强网约车和顺风车平台驾驶员背景核查,即对现有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

三、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维稳主体责任。如要定期随机抽查线下运营车辆及驾驶员,核查注册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性,防止“修牌改号”、“冒名顶替”等问题发生。

四、健全完善投诉报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提示乘客110报警电话是发生意外及紧急情况下最有效的求助方式,同时平台要在APP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方便驾驶员和乘客遇有意外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平台预警。

五、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对网约车平台、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非法营运活动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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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未获合法资质

记者了解到,网约车市场占有率较高的滴滴公司,目前在柳州仍未取得网约车平台合法经营资质。

约谈会上,滴滴公司一名潘姓广西总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日前滴滴公司已对内部业务展开大排查。公司加强了对司机的教育培训,司机在上线出车前要先进行考试,只有通过考试,才能上线提供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8月中旬开始,滴滴公司对柳州所有网约车辆和驾驶人开展了自查清理,共清理人车不符账号487个;存在危险驾驶账号239个,安全服务低的账号2591个。8月24日,滴滴平台再次进行内部安全自查,半个月内再次清理了存在安全隐患的人和车账号431个。

据介绍,目前,该公司已有1500多名司机取得网约车营运资格证。针对运管部门提出根据柳州网约车的相关规定,4月1日的过渡期已过,目前已是9月份,滴滴平台到底什么时候办证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会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办证。不过截至发稿前,记者从审批局了解到,该局仍未收到滴滴公司提交的申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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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平台正常运营

在当天的约谈会上,Ok出行作为柳州市最早获得网约车平台合法经营资质的公司,其负责人表示,支持柳州市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对网约车的规范管理,他们已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加强对接入车辆驾驶员的背景审查,现该平台已着手对原加盟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清理,由于该平台加盟车辆及驾驶员超过1.2万名,清理需要一定时间,但一定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据OK出行负责人介绍,该公司考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已经超过850人;取得运输证的车辆也超过50台,正在办理并进入办证流程的车辆超过30台,目前每天都有百余人前来咨询办证业务。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希望行业部门加强对网约车行业的管理,在查处非法平台向非法经营车辆派单时,除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外,还应该对违法平台进行处罚,给合法平台及车辆创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行业管理部门和审批局表示,网约车运输证是车辆的合法运营手续,只要车辆办理了《网约车运输证》,除协议平台外,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接收其他合法平台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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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或遭下架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5月30日发布的交办运[2018]68号《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对已经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多部门的,相关部门可开展联合约谈。

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其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并作暂停发布、下架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处理。

这也意味着,对拒不整改或违规经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柳州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屏蔽或者下架该平台公司的相关网络信息。

新闻链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交办运〔2018〕119号)

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1.安排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等方法实施整治,严格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线上与线下车辆及驾驶员不一致、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等行为。

3.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要总结推广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探索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长效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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