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乱塞者被罚5000元

广西日报 2018-08-22 08:13 大字

本报柳州讯(记者/毛梓林通讯员/邓湖广)日前,柳州一业主因为在市民汽车的门把手、雨刮器下塞广告,被城管部门罚款5000元,成为柳州首例。

近日,柳州市东环路一业主为了招揽顾客,印制了一批促销广告,聘请学生沿街张贴发放,他并没有意识到此举有什么不妥。该市城中区城管局的执法队员接到投诉后,按照广告单上的地址登门调查,向他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了解相关法律后,当事业主表示愿意配合执法,立即停止违法发放广告的行为。由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执法部门对其从轻处罚5000元。事后当事人到城中区城管局接受处理并缴纳了罚款。

新闻推荐

违法发挨罚5000元

通讯员邓湖广晚报讯门面装修营业,为了广而告之,业主把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当成了免费的广告平台,将促销广告彩页放置在车头挡风...

柳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