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搭人就会被处罚? 交警部门:可以合理搭载一人

柳州晚报 2018-08-16 12:34 大字

网上流传的视频截图

记者 张威

晚报讯 昨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拍摄于屏山大道与鱼峰路交会路口附近。视频中,一些两轮电动车被交警查处,有人不停在说:“两个人,又挨,50元处罚。”视频流传后有传言“电动自行车搭人就会被处罚”。记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核实到,两轮电动车暂属于电动自行车管理范畴,可以合理搭乘一人。连日来,交警部门确实在整治电动自行车乱象。

在这段视频中,记者看到交警在非机动车道处,拦截了一些两轮电动车,其中有的电动自行车上共有3人。但随后又有一辆两轮电动车驶过,车上仅有两人。这段视频让一些市民产生误解,他们认为两轮电动车凡是搭人似乎都会被处罚,还有人在网络上开始议论起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说,根据2013年自治区颁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被搭载人应当正向骑坐,不得侧向骑坐。另外,还规定了电动自行车不得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应当按要求上牌登记、未满16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逆向和酒后驾驶、不得搭载过长过高的货物、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等要求。另外还标明了处罚标准为50元。为了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的道路安全常识,柳州市交警部门还推出了以学代罚等措施。

这名负责人还说,从年初以来,柳州市一直持续不断地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针对电动自行车车手的各类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规范交通秩序,减少事故的发生。近日,各城区交警大队就在各自辖区开展整治行动,对违法超载、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目前,整治行动正在市区各路段常态化进行,希望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出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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