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滴滴,手机遗落车上,后通过定位找到司机:“我没义务归还你的手机”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准备动手,警方及时赶到化解

南国今报 2018-07-02 17:10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通讯员彭耀凌)“我没有义务归还你的手机。”6月30日晚,在柳州市读大学的男生小李将手机落在一辆滴滴车上,几经周折终于追踪到这辆滴滴车,并找到手机。不料,司机的一句话让他气坏了,双方准备“一决高下”。警方及时赶到,妥善解决了这起纠纷。

当晚9时30分许,柳南巡警大队红光警务站民警接到小李报警求助后,迅速赶到飞鹅二路荣兴大厦门口,看到五六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正围着一名约30岁的男子争吵。民警立即上前隔开双方,了解事发过程。

据小李介绍,他是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的学生,当晚和同学小张从五星步行街打滴滴车回学校,不料把手机落在了座位上,直至回到宿舍才察觉。这部手机是花3000多元买的,使用时间还不到一个月。小李急忙借小张的手机拨打自己的电话,响铃后却一直无人接听,反复拨打几次后,手机便打不通了。

小李又联系了滴滴快车的客服,希望对方能提供该滴滴司机赵某的联系方式。客服称他们目前也联系不上赵某,其个人资料只能提供给警方。

情急之下,小李想起自己的手机开通了查找定位功能,于是用小张的手机通过定位,追踪到手机当前位于飞鹅二路。为应对各种意外状况,小李又叫上三四名同学,一起打出租车赶往飞鹅二路。

经过一边定位一边追踪,小李一行最终在荣兴大厦门口追到这辆滴滴车。说明来意后,赵某却不作声,小李便上车找手机,最终,在中控台旁边的储物格处找到了自己的手机。而之前,小李和小张打车时,两人都是坐在后座的。

“既然手机拿到前面了,为什么不接电话?”小李怀疑赵某想将手机据为己有,便质问了一声。赵某回答:“我没有义务归还你的手机。”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吵。小李在气头上,要求赵某赔他们打的过来的车费。赵某见对方人多,便声称也要搬“救兵”。小李急忙报警。

面对民警,赵某说自己一直忙于接送乘客,没有理会这部手机;并称是小李自己没有保管好财物,就算他把这手机扔掉,也不是他的责任,更没有义务去归还。

民警指出,一方面,乘客打了网约车,也等同于双方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司机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现乘客遗落物品也有义务归还。另一方面,哪怕是在大街上捡到他人财物,也属于不当得利,理应归还给失主。

如果拒不返还,视财物的金额还可能会构成侵占罪。如赵某忙于接单,完全可以接听电话后,和小李约定一个地方见面交还,不能以此为由不接电话并关机。

对于小李让赵某赔打车费的要求,民警则不予支持。

经批评教育,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随后向小李赔礼道歉,取得了小李的谅解,一场纠纷得以平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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