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三轮车的店却卖四轮车 ■一销售店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被查处■“老人代步车”无法上牌,上路将被查

柳州晚报 2018-06-27 12:18 大字

↑违规销售四轮车的销售店工商部门查封了这些违规销售的四轮车

○○记者 张威

晚报讯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市场管理和车辆销售乱象,21日上午10时许,交警、工商及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柳州市一些代步车销售店。检查组在航银路一家销售店发现,该店存在超范围经营、占道经营和虚假宣传等问题。

当天上午,记者跟随检查组来到航银路。在航银路1-17号,检查组发现,有一家电动车销售店存在问题。该店内主要销售两轮电动车和三轮电动车,还有号称“油电两用”的四轮车(该车是何种动力还需相关部门进一步确认)。但在该店的营业执照上,标明的经营范围为两轮与三轮电动车,经营四轮车显然已经存在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其次,检查组还发现,该店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及非机动车停车位上进行销售,存在占道经营的行为。

参加检查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副大队长黄磊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四轮车无论是何种动力,都属于机动车。经交警部门检查,该店所销售的四轮车并不在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机动车销售许可目录当中;市民如果购买这种四轮车,将无法向车管所申请上牌,无法到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也就无法正常上路。交警部门按国家法律规定,在路面上对这类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市工商局柳南分局柳邕工商所一负责人也说,按照交警部门的鉴定,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而销售机动车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机动车销售许可证,没有该许可证而且营业执照中也没有销售机动车内容而销售机动车的,就属于超范围经营。对此,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店家予以处罚。另外,通过初步查看,该店对这些四轮车所宣传的“‘油电两用\’一次充电300里”等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将进一步核实后进行处罚。

对此,检查组首先查扣了销售店占道经营的车辆,然后对店内的四轮车进行就地查封,要求店家暂停销售,并到相关部门接受进一步处理。

黄磊还说,交警部门还将与其他部门一起,在辖区开展相应的检查,尽量从销售源头上制止这些四轮车的违规销售,以此降低这类车辆上路的可能,以此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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