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系列报道之侍郎的旅途(四) 佘立的“爱”与“恨”

柳州晚报 2018-06-12 11:22 大字

佘立墓志铭(局部)

2012年12月11日,柳北区长塘镇西流村八卦屯的佘氏族人在清理位于长塘镇香兰村的一座无名古墓时,意外发现一块墓志铭,落款为佘立。这让佘立再次进入当代人的视线。

与妻书

从墓志铭中可知,该墓为佘立发妻刘氏之墓。也就是说,这是一块佘立亲笔为其妻撰写的墓志铭。墓志铭正文部分850多字,动情地回顾了刘氏的身世背景,嫁入佘家的前后经过,如何“俭以持家、勤以集事”,如何尊老爱幼恪守妇道等。

墓志铭内容情辞哀蹙,堪称一字一泪,可见佘立对刘氏十分敬爱。从文中描述可以了解到,刘氏生于湖北孝感的一户殷实人家,她的家乡也是佘氏于明代初年迁居柳州之前的祖居之地。她与佘立的这门亲事,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佘勉学利用一次离柳上京的机会,顺道前往孝感亲自敲定的。

刘氏为人贤惠,嫁入佘家后,十分孝顺家婆,婆媳俩关系十分融洽。佘氏与族中长幼相处也礼数周到,亲戚朋友都称其贤惠。佘立考中进士前,每每就学于外,无暇顾家,刘氏一个人将家中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佘立仕途起步后,经济状况日渐宽裕,但刘氏却始终保持朴素,“每蔬食一豆”,旧衣服洗了一遍又一遍舍不得扔掉,还说那是为了勉励丈夫廉洁做官。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十月,佘立因公事顺路回到家乡柳州,已经抱病在身的刘氏为照顾婆婆而决定留下,临别时还告诫丈夫说,要以公事为重,你应当马上上路,不要因为我而耽误了政事。

然而未料到,这一别,却成了夫妇俩的生死永绝。

两个月后,刘氏因病卒于家中。正在这时,时任礼部员外郎的佘立得到嘉奖提拔,正准备向妻子报喜时,家乡柳州却传来刘氏身故的噩耗。佘立满怀的喜悦顿时被巨大的悲伤所代替。他急忙赶回家中,在嘉靖四十五年刘氏入土大葬时,写下了这篇感人至深的悼妻文。

“疾不得视其药,殁不得凭其尸,含殓之具不得一致其情。天地有穷,此恨何极!”佘立在字里行间满含自责之情,字字泣血,感人肺腑。因此,这篇墓志铭也被称之为一封写给亡者的动人“情书”。

不近人情

这位对妻子款款情深的柳州士大夫在官场上又是怎样一个人呢?出人意料的是,在佘立百年之后,国子监祭酒(相当于北大校长)周如砥为其撰写了《兵部侍郎乐吾佘公墓志铭》。在墓志铭中,有这样一句:

吾道维何,曰直以方,而或谓之踽踽凉凉;士节维何,曰节以清,而或谓之不近人情。

大意是说,他为人品德刚直端正,有人说是孤傲,洁身自好,不与人苟合;为官恪尽臣节,清贞耿介,有人说是不近人情。

佘立中进士后,先后任吏部、户部、礼部主事,曾派出为苏州浒墅关榷关主事。

榷关,正名为钞关,民间俗语称之为榷关。晚清改称常关,是明清时期我国政府设置的对过往关卡的船只、商品征税的一个专门机构,主要设在运河、长江、沿海等的交通枢纽处,有户部关和工部关之分。榷关主事,便是交通枢纽处负责税收的官员。对一个新手来说,这是一个十分棘手的工作。

不过,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佘立的才干正是在这里开始崭露头角。

浒墅时为“吴中一大镇”,是全国七大钞关(明代内地征税的关卡)之一,因名浒墅关,每天往来商户络绎不绝。有些奸商见佘立年轻,以为容易糊弄,想投其所好,以便拉拢他,为自己偷税漏税找个保护伞。佘立平生最恨渎职枉法之人和这些奸诈油滑之徒,便大义凛然,狠狠地将他们收拾了一番。从此,这些奸商,见了佘立就像老鼠见到猫。

实际上,佘立也并非一位“薄情”之人。

明朝时上、下塘街位于浒墅关之京杭大运河两沿岸。该地因此经常因阴雨水漫,镇街致塌。为解决水患,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佘立倾其所有,购买建材,筑治两街,百姓因此称该街道为“佘公街”,一直沿袭至今。

可见,他的“不近人情”其实是体现在了绝不徇私枉法之上,而对于百姓急难,他却能倾囊以济,关爱有加。

浒墅任满,佘立因政绩出色,提为礼部员外郎,以佥事出督广东学政,掌控着一方士人的命运,可以说是个肥缺。但他却“尽谢一切请托,孤行一意,行部次诸生高下,先署名后召”,有官吏来请托,他便说,已经定了,没有办法。

性格即人生,与其父佘勉学一样,佘立立志做一名秉公执法、清廉刚正的好官。然而,好官并不好做,在明朝中后期,在阿谀奉承、结党营私成风的官场,仍然抱着以天下为己任,独善其身之人,往往也会成为攻击的对象。

小人构陷

万历十四年(1586年)十月,因佘立贤能廉洁、正直无私、政绩突出,吏部推举其任“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地方”。

此时,佘立权柄在握,意气风发。当时南京即南直隶,并不对应今南京市,而是统辖应天府、苏州、凤阳等江南诸府及江北的安庆府,相当于今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的大部分地区,可见佘立权力范围之大。

在此任上,他办过许多利国利民的大事,并不畏强权,敢于惩恶扬善,深得民心。

应天巡抚政务繁忙,佘立尤重民生大计,不负总理粮储之职责。佘立与苏松巡按查出苏、松二府当地衙门储粮过多,不利民生,提请户部批准处罚相关官吏。户部为之代奏,明神宗准奏,下令严查。

任上,南京还曾发过一起恶性事件。地方上有世家大族之子依仗权势击杀生员(读书人),被官府追捕。当权者为其求情,求佘立放过一马。

佘立凛然道:“我也是从生员开始走上仕途的,你能杀生员,我却不能用生员的性命来献媚于人。”

于是,他不顾当权者的说情,将杀人恶少依法处置。

然而,他的清贞耿介在地方上能有所作为,但在留都南京这个世家大族遍地之所,这样的操守却是十分容易得罪人的。因此,他也在此任上迎来了自己人生的转折点,而导致了仕途的中断。

万历十六年(1588年),太湖大盗出没,惊扰渔户,为害一方。佘立既为提督军务,乃上奏要求动用军队予以征剿。得到朝廷批准后,佘立抖擞精神,调度兵将,入湖围剿,仅小试身手即擒获湖盗首领数人。佘立认为首恶既除,从者虽众,却多是生活所迫,不得已为之的贫苦百姓,遣散即可,于是满意而归,予以结案。

从此事来看,佘立为民生和地方稳定着想,并无失误,但御史彭而珩却大为不满,上《湖盗出没叵测议处防守疏》,称太湖港汊纵横,芦苇茂密,有利大批盗贼藏匿,而佘立只抓了几个盗贼就收兵,实乃避重就轻,湖盗的群众基础尚在,纵虎归山,后患无穷。彭而珩建议抽调吴淞正规军入湖,长期镇守、巡逻、缉捕,才能保一方平安。其所奏为朝廷所准,让佘立颇为被动。

不过,成功围剿太湖大盗毕竟功不可没,同年,明神宗即升佘立为南京大理寺卿。但在大文豪、南京刑部尚书王世贞所撰私人史料集《弇山堂别集》“卷六十·卿贰表·南京大理寺卿”却记载:“余(佘)立,广西柳州人,由进士(为官),(时万历)十六年,未任。”

也就是说,佘立虽被调任南京大理寺卿,却没有出任,为何?在其墓志铭中有记,此前为“巨室子”说情遭拒的某“当路”官员,在此时趁机散布谣言,对他进行诋毁中伤。佘立闻讯遂“即日移病投劾去,杜门谢客有终焉之志”。

这次中伤,是他仕途的一次最大伤害。佘立从政以来,辗转大江南北,尽心尽责,却仍要随时应对复杂的人际关系,身心疲惫。因此,面对权臣构陷,他选择了托病挂冠回乡。没想到,他这一待就是6年多。

佘立再次被启用是在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据说朝廷想让监军前往朝鲜抗倭。这也被看成佘立一生最大军功。但又有学者认为,佘立一生压根没去过朝鲜。真相到底如何,且待下回分解。(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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