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太平间被殡仪公司“盯上”? ■记者走访发现,柳州市部分医院太平间存在殡仪服务 ■民政部等部委联合制定《指导意见》,严禁在医院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
鱼峰区一家医院太平间唯一进出通道处,设置的殡仪服务公司招牌。在城中区一家医院太平间附近的殡仪服务公司接待室内,工作人员正在介绍相关服务。柳南区一家医院太平间旁,一家殡仪服务公司在此设置接待室。在城中区一家医院太平间附近的殡仪服务公司接待室内,工作人员正在介绍骨灰坛。
“无人在太平间守灵,但被收了几百元守灵费。”近日,晚报记者部收到市民送来的一封匿名信,信中反映其家中老人在医院去世,之后疑遭遇承包医院太平间的殡仪服务公司乱收费。该信件还对殡仪公司承包太平间的做法提出质疑,希望晚报介入调查。为此,记者从20日至24日展开走访。
○○记者 张威
反映 疑遭到殡仪公司乱收费
市民送来的该信件由一个信封包着,收信人只写了“晚报记者部”,没有寄信人的任何信息。信件反映称,其家中老人在柳州一家三甲医院去世,之后老人的遗体被运到太平间,承包该医院太平间的殡仪服务公司推荐了包括殓尸、消毒、守灵等服务给家属,由于此前未办理过相关业务,该市民就同意了。殡仪服务公司收费2000多元,其中有一项是收殓费。但到殡仪馆后,家属又被收了收殓费。家属怀疑被殡仪服务公司乱收费。后经协商,该殡仪公司退回了1000多元。
这位市民在信中还提出,老人去世后,由医生通知承包太平间的殡仪公司过来拉遗体到太平间,“家属不能绕过他们(殡仪公司)直接通知殡仪馆”。因此,该市民质疑,医院允许殡仪服务公司承包太平间是否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这些公司的收费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备案和核准等。
记者了解到,去年晚报曾接到类似情况的投诉。当时也有市民向晚报反映承包医院太平间的殡仪公司存在乱收费问题(相关报道见去年8月30日《柳州晚报》),后经协调该殡仪公司给事主退回了1700多元。
走访 部分医院太平间存在殡仪服务
为核实匿名信中反映的情况和探访目前柳州市医院太平间被殡仪服务公司承包的情况,记者再次对柳州市部分医院展开走访。
20日上午10时许,记者首先来到柳南区龙屯路一家医院。在这家医院的停车场负二层,记者找到了太平间。记者发现,在太平间附近,有一家殡仪服务公司在此设置有相应的接待室,但接待室内未见工作人员。记者多次按响门口设置的门铃,并未有人出现。在接待室外,记者看到该处提供殡仪服务的是一家社会殡仪服务公司,名为广西某安社会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随后,记者又来到柳北区健民路上的一家医院。在该医院太平间附近,记者并未看到有殡仪服务公司设置的接待室。在太平间外墙上,张贴有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殡葬服务须知以及一些温馨提示等。随后,记者从医院的保洁人员及安保人员处了解到,该医院内有殡仪服务公司在此开展业务,需要服务的市民得电话联系公司的接待人员,但具体电话号码他们并不清楚。
接着,记者又来到城中区一家医院,在该医院住院部负二层太平间附近,记者多番寻找均未发现明显的殡仪公司或者公司的接待室。记者询问附近的保洁人员后,找到了这里的一家名为柳州市某玉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的殡仪公司。
该公司一名姓周的男子自称是公司接待人员,他带着记者来到了他们的接待室。这间接待室门外没有任何标识,与太平间普通的工作间无异,而且门窗全部封闭,无法看到内部情况。
在接待室内,记者看到,里面摆放着一些待售的骨灰坛、寿衣等,墙上张贴着一些收费说明和告示等。记者向该男子询问收费是否和殡仪馆有重复时,这名男子表示,他们收取的遗体收殓费、遗体清洗费、遗体卫生袋等都是从病房到太平间期间所需的费用,并不包括到殡仪馆之后的费用,到殡仪馆后的收费由殡仪馆收取。记者问,是否可以不接受他们的殡仪服务,直接将遗体运到殡仪馆,这名男子却表示,在医院太平间接受服务后,到殡仪馆就可以不用再请其他服务了。
在介绍业务时,该男子给了记者一份该公司的《殡仪服务合同书》。在《合同书》上,出殡主持仪式等有明确标价,但提供收殓和更衣服务等却是价格另议。在接待室内,记者还看到有一则告示,告知市民“该公司受委托管理医院的太平间,收取接运遗体的卫生袋、遗物处置和场地清洁、遗体管护、租用冰棺和冰柜存放遗体、遗体清洗和更衣等费用。”记者算了一下,整体服务费用近千元,还不包括其他购买殡仪物品和举行仪式等殡仪服务的费用。
这名男子还表示,他在此24小时值班,随时可以联系他咨询或开展殡仪服务。
24日上午,记者来到鱼峰区一家医院。在该医院的太平间,记者见到通往太平间的唯一通道上,设置有一家殡仪服务公司,即上文提到的广西某安殡仪服务有限公司的接待室,接待室内同样没有人在。记者来到太平间,看到太平间大门敞开,里面有3个冰柜,其中一个呈打开的状态,但里面并没有遗体。
记者等待了一个多小时,仍未见该殡仪服务公司的人员出现。
《指导意见》 严禁在医院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
记者在走访调查中还了解到,今年3月21日,国家民政部官网发布信息称,民政部会同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16个部委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
目前,《指导意见》下发各省(区)相关部门,并已实施执行。
既然文件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柳州市的一些医院为何还存在殡仪公司承包太平间的现象呢?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有何说法?
晚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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