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野马”套上“缰绳” ■晚报此前对电动车乱象的报道,引起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至今年年底
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一些问题电动车和电动车车手违法交通法规的,均被处罚。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一些问题电动车和电动车车手违法交通法规的,均被处罚。
○○记者 张威
通讯员 阳玮勋 何雯雯
晚报讯 近日,晚报曾对柳州市电动车乱象进行了重点报道,引起了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8日15时至21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各主要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记者跟随交警在柳邕路与城站路交会路口及荣军路等处,查看整治情况。当日,部分问题电动车被查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被纠正。
当天15时15分许,一辆加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驶过柳邕路与城站路交会路口被执勤民警拦下。“我是想挡一下阳光,我知道加装遮阳伞是不对,我马上拆除。”车主陈女士不断向民警解释。经民警教育劝导,陈女士把车推到电动车驾驶人教育劝导点,当场自行拆除了非法加装的遮阳设施,民警提醒她驾驶电动车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在整治行动中,民警集中对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非法加装遮阳伞遮阳篷、运载超长超宽货物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当天16时10分左右,一辆运载人字梯的电动车驶入路口,执勤民警拦下这辆电动车,告知车手杜先生所运载的梯子已经超高,需要他卸下梯子配合执法。谁知,杜先生却未不配合,而且言辞激烈。民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控制住杜先生,并对他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暂扣其车辆和梯子的处罚。
16时30分,记者跟随交警来到荣军路与银桐路交会路口。此处执勤的民警已经处罚了一些交通违法的电动车车手。记者向一名执勤民警了解到,被处罚的电动车车手多为驾驶电动车逆向通行、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等。整治中,执勤民警纠正了60多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暂扣了20余辆电动自行车。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专项行动将持续至年底,主要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查处电动车不按车道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重点查处未取得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明显改装换漆等交通违法行为。希望能够减少电动车的事故率以及打击电动车偷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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