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搭伴”加建被拆 上百万元“打水漂” 违法建设部分远大于合法部分 柳北区依法拆除上千平方米违建
拆违现场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朱开健
晚报讯 伴随电镐作业发出的阵阵震动声,混凝土块迸裂而出,花费上百万元搞违建得不偿失。近日,在柳北区沙塘镇桂中石化加油站北侧150米处,沙塘镇居民刘女士无证“搭伴”加建、扩建的1599.91平方米的楼房,被柳北区执法局依法拆除。由于需要采用人工拆除的方式,预计拆除时间将长达20天。执法人员说,刘某仅仅获批建设114.4平方米的房子,其违法建设部分远远大于合法部分,属于典型的“搭伴”建设。
据了解,2017年4月,柳北区城管执法人员接到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转来的群众投诉称,在沙塘镇桂中石化加油站北侧,有人正在大兴土木盖楼房,估计是没有办证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看到,当事人已经将砖混结构的房子建至第四层,正在准备往上建。楼房内还预留了以后安装电梯的位置。每层还有7个沉降池,准备建好后用作卫生间。
经执法人员用激光测距仪测量,该楼房长31.3米,宽13米,每层高3米。涉嫌违法建设的总面积竟然达到了1599.91平方米。据了解,当事人打算建至6层。执法人员随即依法进行查封,并按照法定程序立案调查。
据当事人刘女士介绍,该处建筑物是其出资建设的,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有114.4平方米,主要用作居住。但除此之外,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第一层拓宽加建的部分,以及往上加建的第二、三、四层,总面积为1599.91平方米的建筑物,刘女士拿不出任何审批手续。执法人员表示,建房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批准的地点、面积等要素建设,绝不能无证“搭伴”加建,否则,其最终结果只能被拆除。
由于执法人员查实刘女士所加建的1599.91平方米的楼房没有相关审批手续,从5月21日起,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拆除。由于不能损坏其合法部分,只能进行人工作业,工期预计需要20天。据了解,因违建房屋工程质量较高,以每平方米造价1000元左右计算,刘女士所投入的150多万元“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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