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安全隐患,岂能“无计可施”
本地关注
□浙江 钱夙伟
高悬的疏松土坡,直接威胁柳州河东路10号的新希望小区业主和幼儿园70多名孩子的安全。尽管小区房开商曾采取了一些降坡措施,但安全隐患并未根除。城管部门表示,已经与柳州城投公司取得联系,但对方称他们没有经费处置,且这块土地也将要拍卖,等落实新地主后,再由新地主自行消除安全隐患。对此情况,城管部门表示也无计可施。(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8版)
这处土坡威胁着小区业主和幼儿园70多名孩子的安全,柳州城投公司称“没有经费处置”,城管部门就“无计可施”,真是荒唐。
本来,柳州城投公司的“没有经费处置”就不是理由。既然这块土地由城投公司管理,城投公司就应该对这块土地负责。且不说城投公司是不是真的拿不出经费,这关乎小区业主和幼儿园70多名孩子的安全,不管何种理由都应该消除这一安全隐患。面对城投公司的不负责任,罔顾小区业主和孩子的安全,城管部门应该采取强制措施,岂能“无计可施”?
实际上,这处安全隐患的形成,有关部门本身就难辞其咎。比如,城管部门“判断该土坡是施工倾倒渣土形成的高坡”,这显然是该部门当时失之于对渣土倾倒的监管。而去年11月,有关部门责成小区的房开商对土坡进行处置。于是,房开商便对土坡进行降坡处理。处理得不彻底,显然也因为有关部门监管得不到位。现在,随着主汛期即将到来,安全隐患的威胁愈加迫在眉睫,有关方面应该引起重视,吸取教训,管理执法如此“无计可施”的疲软,别真造成了严重后果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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