凸起的井盖伤车事件终有结果—— 施工方赔偿受损车主600元

柳州晚报 2018-05-17 12:43 大字

位于路口的肇事井盖,隐患极大。

○○记者 陈跃文

“如果不是晚报的持续关注,维权之路不知还要经历多少波折!”昨天下午,在记者的持续关注与协调下,肇事井盖的责任方终于浮出水面,向受损车主罗先生进行赔偿,并对井盖实施安全处置。至此,这场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罗先生对晚报表达谢意。

受损车主终获赔偿

罗先生家住柳北区沙塘镇,4月29日凌晨,他驾驶高顶篷送友人回家,不料从君武路右转进入柳长路时,车子猛地撞上路中间一处凸起的井盖,造成车头保险杠断裂,车底水箱变形、移位。事发时,该路段正在进行改造施工,井盖凸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施工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罗先生希望能讨个说法(详见4月30日晚报第8版、5月10日第10版)。

然而,罗先生的维权之路并不顺利——肇事井盖涉及众多部门,“身份”成谜,导致索赔问题转来转去得不到解决。经记者调查反映后,政府热线启动案件督办程序,很快确认肇事井盖为污水处理的检查井,但权属方对井盖伤车的原因却另有说法。

“责任在于道路施工行为。”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方面表示,该井盖的确属于公司管辖,但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早就已经完成,井盖位于路边且完好平整,不存在问题。之后,因道路改造施工,井盖所在地路面扩宽,导致井盖高于路面,继而造成车辆刮碰。

记者昨天联系了施工方有关负责人文先生。据他介绍,君武路与柳长路路口为双沙路施工范围,原本还要继续铺设沥青,将路面抬高至井盖高度,然而受路边拆迁影响,未能及时完成施工,才留下了安全隐患。经协调,文先生当即就赔偿问题与罗先生进行协商。昨天下午2时许,施工方赔偿罗先生车辆损失费600元,双方达成和解。罗先生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井盖隐患得以消除

受损车主得到赔偿,井盖造成的安全隐患何时消除呢?记者接到罗先生热线报料后前往现场,看到肇事井盖位于道路中间,高出路面二三十厘米,经反映后,工作人员在井盖旁放置了警示锥筒。

14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现场,看到部分警示锥筒被移动,车辆纷纷避让行驶,居民们表示井盖处于下坡位置,路口夜间照明昏暗,如果不赶紧处理,将给夜间行车带来极大危险。

对此,施工方给予高度重视。文先生告诉记者,后续施工还需等待拆迁进展情况,但安全责任重大,已紧急安排工人对井盖进行处置,“我们先降低井座高度,使井盖与现有路面持平,确保群众正常通行。待道路施工时,再将井盖进行修复。”昨天下午,现场作业已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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