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用品店沿街让人“脸红” 城管重点查处低俗、虚假等违规设置的牌
违规设置低俗内容的广告被责令整改
○○记者 张捷
通讯员谢凌燕
晚报讯 “老板,你店面已涉嫌违规设置广告牌,请立即整改,并向你下达相关执法文书。”执法人员向门面业主说。连日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广告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联合柳南、鱼峰等城区城管部门,重点查处沿街门面低俗、虚假等违规设置的门楣橱窗内广告,并首次采取非现场执法模式查处上述违规行为。
5月9日上午10时,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柳南区鹅山路看到,沿街门面设置成人用品、公积金套现等涉嫌违规广告牌。执法人员表示,成人用品如此广告宣传既违反相关规定,也给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此外,门面玻璃门窗上可张贴“欢迎光临”等提醒内容,在门面内的橱窗上张贴、悬挂广告也是不允许的。执法人员责令门面业主逐一整改,并下达相关执法文书,全程视频取证,为开展非现场执法提供有力证据。
10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在东环大道开展对店面门楣橱窗设置LED广告行为专项非现场执法活动。
鱼峰区执法局以东环大道为试点,对该路段上的长城财富大厦、英伦烫染会所等店面的LED灯进行了非现场执法。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城区门户中段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提高广告整治效果,优化市容环境,减少执法冲突,按市城管部门统一部署,各城区(新区)城管部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构物、构筑物、设施、街道地面及树木上涂写、刻画,不得擅自张贴布告、通告、墙报、标语和海报等宣传品。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霓虹灯和灯箱等应当规范、整洁、美观。违反该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执法队员通过现场拍照、摄录等取证方式进行立案查处,依法对当事人下达执法文书。
对于试点路段逾期未主动接受处罚的违规张挂、张贴宣传品门面,城管部门将请驻队律师下发催告函。经下发律师催告函仍拒缴的,将依法按照相关程序的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辖区法院强制执法。
记者采访获悉,鱼峰区执法局将此经验做法形成经验材料,加大力度开展门户路段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对沿街门面业主的宣传教育,通过上门劝说、面对面座谈、加强新闻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阐明法律后果,引导门面业主主动配合,自觉规范经营。城管执法领域将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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