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妪出售二手房落入陷阱律师提醒,买卖二手房均要留心眼
今报记者蓝超君
买房和卖房,对于一个家庭而言,都是头等大事。在此过程中,要细细斟酌、相互沟通,当无从下手时,更要请教专业人士。住在柳州市柳江区的曾阿婆,就因为太过于信任对方,在买卖二手房时栽了跟头。
曾阿婆年近九旬,名下有一套自建房,位于柳江区拉堡镇。2016年,她就和孩子们一起商量,想要将房子卖掉,再用卖房的钱给她的孙子在市区买房,作为婚房。经过家庭会议后,大家都表示赞同。因老人年事已高,因此相关事宜交由其子女代办。
2016年12月,曾阿婆的子女在网上发布了卖房信息,认识了中介陆某。陆某自行联系了曾的女儿甘女士,双方看房后,经过双方协议估价,都认可房屋价值77万元人民币。按照合同协议,陆某支付购房定金2万元整,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去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支付12万元购房款,也就是所谓的“首付”。剩余的钱,等曾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曾阿婆在拿到14万元的购房款之后,就按照合同要求,将房子过户到了陆某名下。同时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确定了陆某还尾款的时间。
可是曾阿婆一等再等,陆某迟迟没有将剩余的款项打入账户。
2017年7月,曾阿婆的女儿甘女士多次找到陆某,要求他要按照合同要付清尾款,但对方仍迟迟不付款。甘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民警锁定了相关犯罪嫌疑人,同时将涉及人员一一带回调查。
据陆某交代,他只是中介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在网上搜索得知曾阿婆售卖房屋的信息后,他主动联系看房。在陆某老板钟某的指示下,他与曾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成功将曾某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事成之后,陆某又按照老板钟某的指示,快速将到手的房子以40万元的价钱,抵押给了民间借贷公司。陆某在笔录时称,这一系列的操作,都有专门的“套路”。在这起买卖中,他获利4500元。如果抵押回款,房子也能顺利出手的话,他还有几万元的利润提成。
目前,钟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提醒,此类房屋买卖合同诈骗案件在实际生活中并不罕见。买卖二手房均要留心眼,在二手房的买卖过程中,首先,应该从合法渠道获取房屋信息来源,确定对方信息准确真实;其次,签订合同之前,最好能请专业律师或有经验的人士把关;相关手续办理后可以到房屋登记中心查档,一旦发现不对劲,及时沟通及时补漏。最重要的一点,买卖过程中一定要留好所有的手续材料,以备利益受到侵害时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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