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第一辆“网约车”入户

柳州日报 2018-05-04 09:49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帅君,通讯员何美玲、韦慧报道摄影)4月27日上午,通过市行政审批部门“网约车”经营者资格审批的广西云森科技有限公司经办人,驾着第一辆准“网约车”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阳和工作站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该工作站站长朱保辉仔细核对经办人提交的资料无误后,立即为其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对照相关规定,朱保辉仔细查验车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轮胎、天窗及安全带,确保车辆唯一性,保证车辆各项参数符合规定(见右图)。不到一小时,阳和工作站就顺利为该“网约车”完成注册登记业务,该车成为柳州市第一辆入户的“网约车”。

随着“网约车”正规化管理进程的加快,市民们享受规范的“网约车”服务指日可待。交警部门提醒,按照规定,私家车一律不准从事“网约车”的运营,如要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的使用资质须转成营业性质,否则属于非法营运。

记者了解到非营运私家车变成“网约车”三步法:

第一步,先到当地出租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材料、交验车辆。

第二步,车辆经审核符合条件,车辆所有人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登记或变更使用性质,在行驶证上签注为“预约出租客运”。

第三步,出租车管理部门对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变回非营运私家车两步法:

第一步,到出租车管理部门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二步,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对车辆使用行驶重新申请变更使用性质登记。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市民的爱车变成“网约车”后,在管理上有三个方面变化:

1.“网约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不同于私家车,自登记注册之日起,5年内每年检验一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一次。

2.“网约车”在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按照营运客车保险费率执行。

3.“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柳州车管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柳州市“三公里服务圈”内的车管所、分所、工作站均可办理“网约车”车辆性质变更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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