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柳州市推行“视频取证+律师说法”执法模式 ,有效化解“管商”矛盾

柳州晚报 2018-05-03 12:27 大字

城管查处商贩占道摆卖先讲法、后执法,尽管“先礼而后兵”,但仍有部分当事人耍赖、抵触甚至暴力抗法。如何破解这一“管商”矛盾呢?

“先生您好,我是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韦春辉,您在东环大道人行道上放桌椅板凳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授函告知您,请在接到本律师函后,立即纠正违法行为,拒不纠正的,您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4月25日上午,在东环大道峻岭厂附近路段经营粉店的陈老板接到城管驻队律师开出的首张律师函。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邓湖广

律师现场说法,当事人立即整改

当天上午,记者在执法现场看到,涉嫌占道经营的当事人和以往推诿辩解不同,他仔细听着律师讲法。“以前虽然也知道城管不给在店铺外面摆桌子板凳,但心里是有点不以为然的。现在律师前来明确告诉我触犯了哪条法律法规,我觉得蛮严重的样子,马上整改。”陈老板说,他原来一直觉得城管执法人员太强势,内心多少有点抵触,“今天专业律师到场,客观地告诉我法律法规知识,我心服口服。”

据介绍,律师将为违规违法当事人提供法律告知服务,并出具《律师函》,督促当事人接收调查处理、按期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律师还将指导和监督城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这是城中区城管驻队律师开出的首张律师函。

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驻队律师作为专业的第三方出具法律意见,告知其法律责任和执行程序,对当事人更具说服力,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化解执法冲突和社会矛盾。

据了解,当天,律师跟随执法人员共对9家存在跨槛、占道经营的门店业主送达了律师提示函。另外,当天律师还对11名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但逾期未履行的当事人送达了律师催告函。

城管执法将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

过去,城管与商贩发生矛盾的焦点在于,违法占道经营的物品被暂扣,从口角争执到肢体冲突,达不到执法整治的效果。记者采访得知,从去年开始,柳州市城管部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采取“视频取证+律师驻队”的柔性执法模式,有效解决这一矛盾。

据统计,去年11月4日至12月4日,市城管执法支队出动城管队员100人,以非现场执法工作试点,在柳南辖区跨槛、占道经营严重的路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执法工作,共立案件1326起,均没有与当事人发生矛盾。当月,整个柳南区的跨坎、占道经营发案率下降了70%。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市城管执法支队、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城区城管部门通过购买司法服务,聘请律师驻队参与城管执法。城管驻队律师认为,城管部门采用“非现场执法”,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进行宣传教育,限期改正,并在现场取得违法违规证据。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复查,如发现当事人逾期没有改正的,同时第二次取得现场证据,执法人员将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对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也不履行义务的,在未提出复议、诉讼的前提下,进行催告,催告后拒不履行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旦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拒不执行者将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乘坐飞机、高铁和银行贷款等方面均受限制。同时,受处罚的商家还将与企业诚信经营挂钩。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固化“非现场执法”模式流程,统一标准开展执法。各城区(含新区)城管部门借鉴“非现场执法”试点的成功经验,加强与法院、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动,城管执法领域将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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