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表”居民用电 优惠申请本月底截止 请有需求的市民抓紧时间申请

柳州晚报 2018-04-28 12:58 大字

○○记者 雷媛媛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柳州供电局了解到,2018年居民用户预存电费优惠政策将于本月底截止,请自愿参加用电促销政策的居民用户抓紧时间在4月30日前到供电局营业厅办理。

今年初自治区物价局颁布了《关于对“一户一表”居民实施用电促销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广西区内“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实行用电优惠。在缴清当前所欠电费基础上再预存不少于2479.35元电费,即可对该户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500千瓦时以上的部分电量优惠0.2元/千瓦时。即未参加政策的普通居民用户第三档(年用电量大于4440千瓦时)的电价为0.8283 元/千瓦时;参加用电促销政策的用户,年累计用电量超过4500千瓦时以上部分电价按0.6283元/千瓦时计算。另外,参加用电促销政策后,如果年用电量未超过4500千瓦时,预付电费余额由供电企业直接结转为2019年预付电费。

1月29日晚报2版曾报道了此消息,柳州供电局申请办理时间为2月1日至4月30日。据了解,截至目前柳州市有1800多户居民用户申请了此优惠政策。现距离申请办理截止时间还有三天。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供电部门29日、30日正常上班,请有意愿参与促销政策的居民用户抓紧时间到供电营业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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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广西区内“一户一表”居民用电客户;

2.2017年12月31日前已用电的用户,在2018年4月30日前,参加促销时电费账户内电费余额不少于2479.35元,(年用电量4500千瓦时按现行阶梯电价一、二、三档对应的电费),并签订相关协议。

3.2018年1月1日起新报装用电的用户,本年用电后4个月内(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参加促销时电费账户内电费余额不少于2479.35元,并签订相关协议。

办理方式:

想要申请此项优惠政策的居民,户主本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到南方电网广西公司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签订相关协议。若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需持户主的委托代办材料及代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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