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出台新政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落实个人出租住房优惠政策
●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允许现有住房规范改造后按间出租
今报柳州讯(记者刘山)4月25日上午,柳州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了《柳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原则通过。
《实施意见》共包括16项工作措施,旨在加快培育和发展柳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改善柳州市居民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方面的积极作用。
其中主要内容有,落实个人出租住房的优惠政策,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规范个人出租住房行为,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或中介机构出租住房;支持住房产权人与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同关系,再由住房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对房屋进行出租。
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放宽户籍、收入等准入条件,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本市城镇居民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实施意见》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囯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按间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实施意见》中指出,要切实保障承租人权利,各相关部门制定并完善鼓励住房租赁消费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享有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公积金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实施意见》还包括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政策,落实租赁住房消费的税收和金融政策,继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深化住房租赁联合管理机制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机制等。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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