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私设地锁 引发投诉不断 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应引起多方关注

柳州晚报 2018-04-24 11:56 大字

○○通讯员 喻靖

老旧的“三无”小区内私设地锁引发投诉不断,一直是老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受理立案私自加装地锁案件104件。一般遇到此类案件,都是城管部门进行强行拆除,可是好景不长,由于停车难问题无法解决,拆除地锁之后,一些居民又重新装回来。“地锁拆了又装、再拆再装,似乎成了难以解决的恶性循环。”家住柳邕路的居民廖女士表示。

笔者走访了革新路一老旧小区,居民楼是上世纪90年代修建的,一个已有20年历史的老小区,当初规划时没有停车位,也没有修建地下车库,无法满足私家车日益增多的停车需求。居民吴奶奶说:“小区住户的汽车越来越多,刚开始是抢车位,现在演变成抢地盘、装地锁、霸车位,邻里关系也变得越来越紧张,还经常有人为了争车位吵架。”

柳南区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有些居民为了占地停车真是使出浑身解数,花样百出。有的私自安装地锁,有的私搭铁棚。私自安装地锁是多数居民霸占停车位的方式之一。有的居民甚至把绿地内树木和植被清除,将绿地进行硬化后搭建铁架棚子,将公共用地占为己有停放车辆,这导致小区内很多绿植被毁,而私自搭建的铁架棚子的安全问题也令人存疑。

笔者还发现该小区的车位并未停满,但由于安装有地锁,一些车只能停在消防通道。刚买新车的梁先生说:“有车的霸占车位也就罢了,没车的住户也一起跟风。”

有专家表示,在解决“有位可停”的同时,也要严格执法,从法律层面解决乱停车、私设地锁的问题,对此市城管执法局出台了《关于明确查处擅自安装地锁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通知》的相关文件。文件中规定:对于地锁设置在无物业小区的,安装地锁应经业委会或多数业主同意,但有业主投诉的,属于民事纠纷范围,应当由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告知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相关条款提起民事纠纷诉讼;安装地锁占用消防通道或影响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第六十条予以处理;安装地锁影响市容市貌的,由城管部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八条予以处理。

要解决停车难问题不能只靠执法部门,需要多方共同协作。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切勿占用公共资源,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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