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
晚报讯 据柳南区委宣传部通报,3月28日上午,柳南区行政执法等单位部门在依法对城站路菜园屯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执法行动中遭受暴力阻挠执法。目前,公安机关已成立专案组对本次暴力抗法事件展开调查。
柳南区菜园屯是典型城中村,新建加建大量违法建设,导致住户密集卫生环境堪忧,严重挤占消防通道,周边居民对此反映强烈,多次向柳南区行政执法局投诉,要求拆除。柳南区行政执法局曾于2012年6月8日以公告程序依法对位于城站路菜园屯竹鹅溪旁的两栋房屋进行立案。经调查,上述两处建筑房屋均未在规划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建设者:梁某,共两栋,每栋6层,违法建筑面积共4600平方米,全部用于出租,非梁某唯一住房)。柳南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于2012年8月12日、13日分别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间,柳南区行政执法局多次会同街道、村委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相关法规,要求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均不予配合。今年1月30日,柳南区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位于城站路菜园屯竹鹅溪旁的两栋房屋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
3月28日,柳南区行政执法局联合消防、供电、供水及村委等单位部门对该处违法建筑组织强制拆除行动。当事人梁某纠集60余人利用木箱、木柜等设置了两处路障,向执法人员投掷砖块、石块、木桌,并使用木棍、铁锹、大锤击打执法人员,阻碍执法行动。在此过程中,暴力抗法人员有4人受皮外伤,均已入院观察治疗。执法人员13人受轻伤送至医院治疗、4人受伤较重的执法人员住院治疗。
事件发生后,柳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所有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同时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对本次暴力抗法事件开展调查,并将对暴力抗法人员进行依法处置。(刘楠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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