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消防设计备案?
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消防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办理消防备案手续。 今报记者许洁琳 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时,需要办理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针对较常见的消防备案项目,记者采访了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为市民作出解答。
1
实施对象和范围
据了解,有几类建设工程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以及竣工验收备案,包括:
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
此外,自建的住宅房屋仅用于居住,不作商业用途的情况下,无论大小均不需要进行消防备案。
对于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的公共聚集场所,也有一些细致的规定,例如,旅馆客房超过20间的,饭店的座位超过40个的,不需要办理备案,但要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材料到辖区消防行政服务窗口,出具加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的备案凭证。
2
申报所需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室内装修设计图(包括装修材料说明)、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一份,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图纸,图纸要盖设计出图专用章);
4.场所的使用证明或租赁合同、转租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设计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
7.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要出具委托本单位人员的委托书,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对材料齐全者,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出具备案凭证,完成消防设计备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会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工程竣工后,再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以及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两项手续可同时进行。
3
联系方式及资料下载
窗口电话:0772-2625639QQ群:511864512(可在群内下载各类申报表)
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办事窗口地址:文昌路6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29号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00。
此外,可登录广西消防网,点击右侧的“办事直通车”一栏(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71.105.64.211)了解相关事宜,下载申报表格,在“办事直通车”的“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栏目,可查询业务办理情况。
今报记者许洁琳
新闻推荐
柳州市举行2018年春季公益大型人才交流会 春季招聘高峰期不要错过
日报消息(记者练冰、韦斯敏)昨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市三中举办“2018年柳州市春季公益性大型人才交流会”,吸引了357家单位进场,发布职位2125个,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
柳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