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阻碍执行被拘留

广西日报 2018-03-22 07:58 大字

本报柳州讯李某向他人借款80万元未偿还,在被法院查封房屋后,以为法院执行法官不知情,与妻子郑某偷偷搬回房内居住。近日,因阻碍法院执行,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决定对李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立即执行。

李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于2015年2月向林某、龙某借款80万元,并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书》,约定李某自愿以其所有的位于柳州市一处房地产抵押给林、龙二人作为借款的担保,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月利率为2%,双方到房产局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到后,林某、龙某并未收到李某本应支付的本金利息,遂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和妻子郑某偿还债务。由于二人未在规定履行期内偿还债务,且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一直不履行还款的义务。不久前,柳北区法院依法对李某的房屋进行强制清空,更换门锁并张贴法院封条。

近日,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回到该处房屋调查,发现李某、郑某在不告知法院的情况下,擅自又搬入已被法院查封的房屋内居住。在依法讯问被执行人李某后,法院干警对其进行严厉训诫,告知其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妨害公务”“拒执”的相关刑事犯罪。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决定对李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立即执行。(陈益州兰钰烨)

新闻推荐

南国今报新媒体矩阵

南国今报APP南国今报微信南国今报微博今品市集柳州魅生活今柳健康寻味柳州小记者俱乐部老读者俱乐部

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