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出台方案,贫困人口享大病医保新政 起付标准下调 报销比例提高
今报柳州讯(记者罗素玲)近期,柳州市继续出台《柳州市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时,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据柳州市发改委介绍,这一《方案》是柳州市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又一惠民政策,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8年筹资标准原则上每人不高于65元(含65元),根据大病保险每年实际运行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筹资标准,每年从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出资金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不增加城乡居民额外负担。综合城乡居民医疗消费水平和医疗消费实际情况、参保人员实际缴费人群情况等因素,起付线为57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时,起付标准从5700元调整为2850元,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以下个人负担部分,以及经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余额合规医疗费用部分,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按照100%、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按照95%、其他城乡低保对象按照90%、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按照8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按医疗救助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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