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2017年异地就医报销请抓紧 报销时间4月底截止
○○记者 冼冰 通讯员 何立莉
晚报讯 市民何女士是在外地长期随子女居住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按照以往惯例,当年度在外地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都要在每年的12月底之前报销,但是今年迟迟未见有相关报道提醒,现在还能报销吗?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决算,确保群众参保利益,当年度的异地就医报销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的4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也就是说,2017年在外地就医、尚未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参保群众,只需在2018年4月30日下午4时前将报销材料递交至市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办理窗口(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二楼28-30号窗口)即可,各县城乡居民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要将材料递交至各县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办理窗口。
在2018年办理2017年异地就医报销的参保群众,除死亡、参加职工医保、迁往外地参加外地居民医保等情况外,应缴费参加2018年度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才能办理报销。未参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而申报2017年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的,需要提交临时开通参保信息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通常来说,接近报销截止日期的时候,排队办理的人非常多,请广大参保群众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办理异地就医报销所需材料为: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出院记录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疾病证明原件(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柳州市市本级三级医院转诊证明(加盖医院业务专用章);异地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地居委会证明(加盖公章);异地居住地居委会证明(加盖公章);异地医院属于当地医保定点医院证明;其他(医保本、身份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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