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催告金河湾小区业委会主任家—— 逾期不自拆将依法强拆
城管人员请社区工作人员见证,送达执法文书。
○○记者 张捷
晚报讯 近日,晚报对金河湾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刘某家涉嫌违建一事进行了报道(详见12月18日晚报04版)后,引起市民关注。昨天,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再次对该违建当事人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违建,当事人逾期不自拆,城管部门将依法强拆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柳南区城管部门立案调查发现,金河湾小区5栋1单元901号业主刘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楼顶平台建设20多平方米的房屋,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城管部门于12月15日向该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而该处违建至今未自行拆除。
27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与柳南区城管、河西街道办富丽嘉社区人员来到该住户门口,多次敲门屋内无应答。城管人员请在现场的社区工作人员见证,给当事人下达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公告及催告的执法文书。
现场一名姓谭的城管人员表示,目前是再次责令违建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建,如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城管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违建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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