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在人行道违停被贴单 车主讲诚信主动前往城管部门接受处理
车主接受电动车违停处理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潘凌 廖妮曼
电动车违停被贴单告知,车主为了诚信记录主动接受处理,并表示今后将规范停车。12月1日,记者从城管执法支队获悉,近日,有不少市民投诉反映,经常有电动车违法占用康顺路南亚名邸前人行道上公共自行车租赁点车位,导致市民无法正常借、还公共自行车。对此,城管部门开展“清道”行动。
车主为诚信记录主动接受处理
11月29日上午,市民何女士拿着由柳州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具的《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到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容大队接受了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
原来,11月10日上午,市城管执法支队执法队员巡查至康顺路南亚名邸一带,发现有5辆电动车违法占用公共自行车租赁点车位停放。由于车主均不在现场,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这5辆电动车进行贴单处理。何女士就是这5辆违停车车主之一,也是市我首位因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而主动前往接受调查处理的电动车车主。
由于何女士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城管执法部门给予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何女士表示愿意接受处理。
据何女士说,她在康顺路南亚名邸附近某公司上班,自从电动车被贴单后,她一直记挂在心上,虽然处罚的金额不大,但为了不影响个人的诚信记录和形象,当天特意抽空前去处理此事。此前,她是知道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加强对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的整治的,但因为康顺路周边可以停车的路面面积不大,施划的停车位数量又不多,所以才“见缝插针”违法停车。
车辆违停处理高效便捷
据了解,为维护有序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针对在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都是采用简易程序给予处罚办理,凡当事人到市容大队办公室接受调查的,执法人员开具《处罚决定书》和《缴款通知书》等单据,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即可直接在现场通过POS机刷卡缴纳罚款,整个执法处理流程不到10分钟。
当事人何女士表示,这次去处理罚单,城管执法部门的“一站式”服务很便捷。
城管呼吁市民文明规范停车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市民为图方便随意把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公共自行车租赁点车位的行为,不但影响他人正常使用公共自行车,而且还影响行人顺畅通过,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容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展查处非机动车或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执法过程中,如遇车主在现场,城管队员都是以“首次教育劝离,再犯给予处罚”的柔性执法方式开展管理,车主们都能自觉立即整改,驶离现场。但有些车主因不在现场,城管队员只有通过车主信息联系车主,让其前来挪车。若车主存在屡教不改或违法情节严重,影响较恶劣的行为,除给予行政罚款外,他们或将从严处理,把车辆拖移。如市民再遇到此类现象,欢迎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投诉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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