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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广获益 消费不省心——关注网购消费投诉热点案例

柳州日报 2017-11-30 09:51 大字

今年“双十一”期间,网购成交额又创历史新高,各大电商展开大型促销战,既满足了消费者“买买买”的购物瘾,也为商家赢来了可观的利益。

在这繁荣的背后,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了不少消费投诉,消费者在讲述自己“不愉快”购物经历的同时,还着重了解维权事宜。消费者的投诉涉及了哪些内容?从相关典型案例中市民们又能学到哪些维权“秘籍”?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电商系统错误致损失谁担责?

13日,市民余先生反映,“双十一”时在某电商平台看中了一台跑步机,总价2969元。按照商家在首页宣传的满600元减30元优惠活动,余先生可减免120元。但是,由于商家的系统错误,余先生付款后发现,商家优惠了1200元,最终付款价格为1769元。对于该情况,余先生当时以为自己又获得了商家的大促销优惠。

不料,不久后余先生接到商家电话,被告知系统崩溃弄错了优惠,按照宣传页面的优惠活动,余先生购买的跑步机只能减免120元,希望余先生能退回差额1080元。余先生对商家系统崩溃导致计价错误的说法并不认可,商家系统错误的责任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由于商家所在地不在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帮助余先生向商家所在地12315热线投诉,经商家所在地工商部门调解,商家最终同意按照1769元的价格将跑步机卖给余先生。

网购商品需审核购买习惯才能购买?

“双十一”期间,市民叶女士在网上看到一商家推出日用品专区享受满200减100的优惠活动,叶女士拼了5单生活用品,都是一些纸巾和洗衣液,刚好能凑够200元参与了满减活动,并付了实际货款100元。

5天后,叶女士收到了购买的其中两件商品,但还有三件商品处于未发货状态。但令叶女士没想到的是,收到货的第二天,她接到了该商家旗下快递公司快递员的电话,让其退回已收到的两件商品,原因是叶女士在网上自行申请了未发货纸巾的退款,且退款金额50元也已退回到了叶女士的账户。由于两件纸巾的退款导致当时拼单购买的其他三件商品总价格不足200元,所以也不能享受满200减100的优惠活动。

自己从未申请过退款,难道哪里出错了?叶女士查询后发现,自己之前购买成功的两件纸巾的确被退款处理了。对此,网购经营平台的客服告知,经过核查叶女士的账户、生活购买习惯以及ID使用情况,被退款的两件纸巾没有被审核通过,所以叶女士没有资格购买商品。听到客服的解释,叶女士哭笑不得,现在网购什么时候要根据购买习惯才能买商品了?对此,叶女士向市工商局12315中心投诉。由于商家所在地不在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已帮助叶女士将情况反映至商家所在地的12315中心处理。

市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双十一”过后两个月是投诉高峰期,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应截图保存好商家优惠宣传页面、客服聊天记录等相关凭据,以便日后维权使用。若遇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向商家所在地主管部门反映和投诉。

日报记者 江宏坤通讯员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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