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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柳州日报 2017-11-24 09:33 大字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12月4日15时在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804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柳州柳北区北雀路81号1栋1、2楼房产租赁权,租期3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

一、租赁基本要求:一楼不得经营餐饮,现有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其它标的详情请与拍卖公司联系咨询。

二、参加本次拍卖的竞买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竞买人连续三年没有违法经营记录。

(三)竞买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

(四)竞买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竞拍。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不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

(八)竞买人承诺:在成交后,自愿承担并在成交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80万元的公共设施投入补偿款。逾期不付清补偿款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三、有意竞买者,须于2017年11月30日12时前向本公司提交以下资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交原件核验,并提供二份复印件且必须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二)竞买人须提供公告期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截屏复印件;

(三)竞买人须提交关于“成交后,自愿承担并在成交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80万元的公共设施投入补偿款。逾期不付清补偿款的,视为竞买人违约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的承诺书原件。

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须到我公司现场签署《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并于2017年12月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对公账户汇出,否则视为无效)汇款或转账至本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柳州市阳光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建行柳州白沙路支行,账号:45050162004609221112,用途: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逾期或金额不足视为无效。

五、标的少于二名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价的,标的流拍。

六、标的按现状拍卖出租,标的展示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1月28日。标的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标的详情、租赁要求及拍卖事项请向本公司咨询(节假日休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符小姐

公司地址:柳州市沿江路西侧东堤春晓A1栋

联系电话:0772-2853588 13387726999

柳州市阳光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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