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垃圾污染环境 柳北城管及时制止,当事人被罚2000元
城管人员查看焚烧垃圾现场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李科 朱开健
晚报讯 废旧沙发等家具的边角废料,不能随意找个地方一烧了之。据了解,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清理。城管部门将对擅自丢弃垃圾的行为严管重罚。11月21日,当事人刘某就因此被柳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2000元的罚款。
19日下午5时左右,柳北区执法局沙塘中队接到政府热线12345转来的群众投诉称,在柳北区长塘镇青茅村百香果园6区附近空地,有人正在焚烧垃圾,请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查处。
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看到,在一片宽阔的平地紧靠着土堆旁,一大堆由红色白色袋子装着的垃圾,掺杂着沙发边角废料正在燃烧,现场黑烟滚滚。
就在执法人员采取措施进行灭火时,从不远处驶来一辆蓝色小型农用车。看到执法人员后,司机猛打方向盘,想掉头开走,被执法人员拦下。经检查,车上装满了废弃的座套、海绵等沙发边角废料。
司机刘某称,他平时停车在路边找业务,进行货物运输,车上的边角废料是从白露工业园里面的一个加工厂拉出来的。他中午接到运输的单子,老板让他帮忙运输并处理掉这些垃圾。他说,知道之前有人在这里烧垃圾,觉得反正就是村里的空地,离路边也远,烧完也就完了的,也不会引起火灾,就把垃圾运到这个地方直接烧了。
据执法人员介绍,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者,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经立案调查,11月21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最高额度2000元罚款。
关于各类垃圾清理的问题,市民可通过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或“柳州城管”公众微信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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