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取证替代暂扣违法物品 城管部门首次采用“非现场执法”依法处罚,减少“管贩摩擦”提高执法效率
跨槛经营被执法人员取证
○○记者 张捷 通讯员 林晓泉
占用城市道路乱摆卖、乱停放,不光造成市民出行难,还影响市容环境秩序,成了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焦点问题。城管部门在查处此类违法行为需暂扣违法占道的物品,并“请”当事人到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处理。在此过程中,一些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还容易造成围观群众的误解。如何解决这一“管贩”矛盾?连日来,记者采访获悉,在柳南区占道经营、跨槛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中,市城管执法支队首次采用“非现场执法”模式,减少城管人员与当事人的正面冲突,提高执法整治效率。
视频取证 违法占道可依法处罚
11月17日下午,记者跟随城管支队人员巡查至大同巷发现,巷口一家狗肉店把一辆餐车摆放店外,城管人员用执法记录仪及摄影机视频取证,然后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立即要求其整改跨槛经营行为,当事人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城管人员表示,如果该店面再次跨槛经营,执法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而大同巷1-9号的体育用品门面在店外摆放经营的物品,城管人员用执法记录仪及摄影机视频取证,并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及《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城管人员在现场并未暂扣违法摆放的物品。城管人员说,因该店面日前存在跨槛经营事实,目前依法按一般程序查处。驻队参与执法的律师曹浪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在整治行动中,城管部门首次采用“零口供办案”,也称之为“非现场执法”模式:在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进行宣传教育,限期改正,并在现场取得违法违规证据。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复查,如发现当事人逾期没有改正的,同时第二次取得现场证据,执法人员将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不接受调查,也不履行义务的,未提出复议、诉讼的前提下,进行催告,催告后拒不履行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律师曹浪认为,与传统的执法模式相比,“非现场执法”将事前教育、事中执法、事后监管形成完整的闭环,力求实现教育引导、规范执法、震慑惩戒的作用,并减少执法人员与相对人在现场的直接正面冲突,保护了执法队员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城管+律师”执法模式将在全市范围推广
城管查处占道经营不暂扣违法物品,如何达到整治的效果还路于民呢?记者采访得知,从11月3日开始,市城管执法支队对柳南区占道经营、跨槛经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柳南辖区内潭中西路、育才路、龙屯路五菱市场周边,永前路、柳邕路京城商贸至康华路口、革新路工人医院西院周边的占道经营、跨槛经营、露天烧烤、夜市扰民等违法现象进行整治。
市城管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力争在一个月时间查处市民反映强烈的重点违法占道案件,城管人员首次采用“非现场执法”模式成为此次行动的利器,在最短时间内集中力量整治市民反映强烈、执法反复的难点和重点区域的违法占道行为,并提高城管执法效率。另外,整治行动还聘请律师参与执法全过程,一方面确保执法办案过程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规定。
据介绍,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由代理律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拒不执行者将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乘坐飞机、高铁和银行贷款等方面均受限制。同时,受处罚的商家还将被录入涉企信息平台,与企业诚信经营挂钩。
此创新做法打破城管执法执行难的局面,有效化解执法矛盾,由法律人士宣传法律政策更权威,形成多方参与、分工协作、有效治理城市管理难题的新局面。“律师+城管”的执法模式还将在扬尘治理、查处“两违”等城市管理方面运用,并在全市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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