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陷校园贷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宣传
妙评
近日,在柳州某高校就读的大三男生小韦贷1000元“滚”成19万元,被追债方带走“失联”,家长无奈之下发帖求助。(详见8月17日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文章《1000元滚成19万!柳州一学生身陷校园贷,直接被追债的带走》)
@枕琴诗香:建议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对放高利贷者,除了判刑之外,在罚金方面也应重罚。他利息滚至19万元,就判他罚金19万元以上;他滚至1000万元,就判他罚金1000万元以上。只有这样,放高利贷的人才会销声匿迹。
@花开四季红:应该强制规定校园贷无法律效力,让学生们无钱可借。
@龙妈:高利贷固然可恶,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学生们想想自己为什么要超前消费,为什么要借款?读大学,必要的开支不多,贫困生会有补助,实在不够可以勤工俭学。校园贷各种事件的发生给各位大学生很大的提醒!
@江玲:监管部门也有责任,要经常去校园宣传这种校园贷的危害,学校也要多做宣传,对新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并制止学生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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