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六年来历经居民多次投诉、城管三次强拆,依旧“顽强”恢复等补偿 这处违建“拆不死”?

南国今报 2017-08-05 17:03 大字

龙屯路上这处违建(画圈处)历经三次强拆仍不倒。今报记者王缉宁 摄

今报记者刘凯王缉宁

一处位于柳州市龙屯路1009号北侧、面积300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自从2011年建成之日起,因直接封死了居民房屋正门,六年来,该居民多次投诉,柳南区行政执法部门三次强拆,此处违建每次却都“顽强”恢复原状。

违建堵死居民大门

七旬老人刘军朝向本报反映,1991年,他在龙屯路1-3号建起一座80多平方米的平房,并依法办理了相关许可手续。他还用围墙在平房门前圈起了一块340平方米的院子,并取得了这处院子(属新云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然而到了2011年,附近居民覃某却利用院子的围墙,建起了一座300多平方米钢架棚,用于对外出租。这个违法建设的钢架棚,直接把刘军朝房子大门出路封死。为了维权,刘军朝就这处违建,进行长达数年的举报、信访之路。

拆迁公司建议向拆迁办反映

8月2日上午,记者随刘军朝到龙屯路这间平房看到,在距他的平房大门1米处,建着一座数百平方米的钢架棚,现由一家整体衣柜厂和洗车行承租经营。刘称,在历经三建三拆后,该处违建于今年2月第四次重建。

采访过程中,正遇到拆迁公司人员在该钢架棚内核算相关数据。刘军朝主动找工作人员反映这处违建情况。拆迁公司则让刘将相关情况向柳南区拆迁征地办反映。

历经三拆违建“拆不死”

刘军朝称,自从2011年自己大门被违建封死后,他奔波在各政府部门间。其间,柳南区执法局在多次给刘军朝的书面答复中均认定,这个建于新云村龙屯1009号北侧的钢架棚属违法建筑。行政执法部门已三次对该违建强拆。

为核实刘军朝的说法,8月2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柳南区行政执法局的负责人。他介绍,每次接到举报,执法部门多次上门查处这一违建,责令停工。由于该处违建一直无人承认自己是当事人,他们按无主违建,最终在走完法律程序后,从2013年10月至2015年7月间,实施了三次强制拆除。但每次强拆之后,原地又“长”出违建来。

今年2月,柳南区执法局再次接到举报,第四次对该处违建依法立案查处。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于今年7月7日对该违建第四次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这份行政强制法律文书载明,该处违建面积为342.96平方米,执法部门限期7日内拆除。

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一般从发现违法建筑到最后实施强拆,至少要经历8个月时间,而建设一个300多平方米的简易钢架棚,往往只需要一周左右的时间,这也是为什么这处违法建筑“拆不死”的原因之一。随后,该负责人在获知该违建纳入扩路红线时表示,至今征地部门也没有找他们核实该处违建的相关情况。

紧接着,柳州供电局柳南分局对龙屯路1009号北侧违建电表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用电人就是覃某。

拆迁办表示“抢种”违建不予补偿

随后,记者来到柳南区征地拆迁办公室采访,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覃某和其女儿,确实正在与他们委托的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就龙屯路1009号北侧违建商谈补偿事宜。此前,对方一直坚称这处违法建筑是多年以前留下的老违建,希望按现行拆迁政策得到政府补偿。

柳南区拆迁征地办公室主任夏玮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对龙屯路列入拆迁红线的建筑面积进行统计和调查,此前并未掌握上述违建历经三次被强拆后再抢“种”的情况。夏表示,他们一旦从柳南区行政执法部门得到核实确认,靠“抢种”的违建,将不予一分钱补偿。

夏还透露,根据龙屯路扩建工程要求,上级要求在本周尽快实施拆除沿路列入拆迁红线的建筑。因此,他们将会通知行政执法部门,尽快对沿路包括覃某的违建实施强制拆除,以确保龙屯路扩建工程的顺利实施。

新闻推荐

柳州市工人医院宁养院医务人员坚持上门探访癌症患者 他们只想帮助服务对象减轻痛苦

图为陆凤娟(左)和秦周黎正在询问周继栓的身体和用药情况。“天气这么热,你们还跑这么远来探望我,真是太感谢了。”8月1日下午,家住柳州市柳江区洛满镇顶建村下良屯的农民周继栓,看到陆凤娟和秦周黎时,满...

柳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柳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