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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 一辆奥迪Q7与一辆宝骏E100电动汽车相撞后,奥迪司机选择离开 是不是肇事逃逸 交警还在调查

南国早报 2017-07-28 21:17 大字

南国早报柳州讯(记者岑琴通讯员阳玮勋)7月23日下午,在柳州体育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奥迪Q7与宝骏E100发生猛烈碰撞。事故中,奥迪车驾驶人自行打车离开了现场。近日,奥迪Q7驾驶人黄先生来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受调查询问。

记者在城中交警大队办案区里见到了奥迪车驾驶人黄先生,他今年59岁,贺州人。他说,那辆奥迪Q7是他借朋友的,事发当天,他正要去还车。事发时,黄先生称自己刚从高新一路转进体育路,等他发现前面的宝骏E100左转时,他下意识想要刹车,并打方向试图避开对方,可一切发生得太快,最后还是撞上了。

事故发生后,奥迪Q7的气囊也弹了出来。“我都被打懵了。”黄先生说,他下车走到路边坐下后,感觉头痛、胸闷、口干,右手肿大出血,觉得自己伤情较重,就跟宝骏车司机说要去医院治疗。接着他就打车去了医院,在医院一直检查到晚上6时30分。回家后,一直睡到次日上午10时许,想起有交通事故,然后就叫朋友开车带他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针对有网友称他未报警离开现场系酒驾的猜测,黄先生表示,自己并未酒驾。

城中交警大队民警介绍,黄先生在事发次日(24日)下午主动到交警部门说明情况,上交了他的驾驶证等证件,并填写了“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情况陈述材料”,由于他觉得身体不适,未接受交警询问就离开了。25日,黄先生与奥迪车主再次来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27日,黄先生到城中交警大队做了相关信息补充。

那么,黄先生离开现场的行为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城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表示,目前,黄先生已向交警部门提供了当天的就诊记录。至于是否属实,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调查。对于事故的责任划分,交警部门会针对事故双方的陈述材料、查验事故车辆、查找行车轨迹等环节,调查清楚后才能认定。

柳州交警提醒,若发生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履行停车、保护现场、救人、报警等义务,及时救治伤者,等待交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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