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吨吊车被按25吨收费车主质疑救援公司乱收费

南国早报 2021-12-15 07:48 大字

南国早报南宁讯(见习记者黄俏华)一辆小货车在高速路上侧翻后接受救援,但车主邓先生对救援公司收取1.5万元的费用有异议,双方协商不下,遂求助南国早报。12月12日、13日,记者经调查发现,救援公司吊车收费的依据有误。经沟通后,当事双方目前已协商一致,救援费定为5000元。

据介绍,今年9月26日凌晨,邓先生驾驶一辆小货车行驶至鹿寨高速路段时,不慎发生侧翻。报警后,交警叫来鹿寨县柳桂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桂救援公司)帮忙救援。

救援结束后,该公司收费1.5万元。经讨价还价,费用改为9450元,其中吊车费4700元、路面清理费2100元、拖车费2650元。

邓先生对吊车费和路面清理费有异议,“救援公司开来的车是12吨吊车,但按25吨收费;且早上5时至7时,救援时间最多2个小时”。按照自治区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吊重12吨的吊车出车费为240元、台班费为800元/小时;25吨的吊车出车费为384元、台班费为1440元/小时。邓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2吨吊车救援2个小时的费用为1840元,收取4700元并不合理。

“车上货物没撒,车玻璃没碎,也不该收路面清理费。”邓先生说,经协商,柳桂救援公司降至8000多元,但他仍无法接受。12月12日,邓先生向南国早报求助。

记者从邓先生提供的吊车照片上看到,该吊车车身标的型号为“STC20C”、自重16.48吨。记者从吊车厂家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了解到,自重16.48吨的吊车出厂型号为“STC120C”,吊重为12吨,非25吨。至于该吊车型号标识为何少了一个“1”,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12月13日,记者致电柳桂救援公司的施先生。对方表示,已取消路面清理费;至于吊车费,他称:“货车是20吨的,半个小时也算1个小时的台班费”。

记者提出相关疑问,施先生表示会与厂家、现场救援人员核实后再答复。随后,施先生回电称,救援费用将以保险公司的赔付上限为准。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邓先生已与柳桂救援公司协商一致,后者收取的救援费定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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