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乱丢烟头“引火烧身” 小货车上十万元乐器化成灰

桂林晚报 2020-08-10 10:35 大字

8日,事故现场,乐器被烧成框架。(交警供图)

本报讯(通讯员覃菊凤记者莫俊)一辆拉载古筝和钢琴的小货车在高速路上突然着火,惹祸的竟是车上人员随手丢了一个小烟头,结果造成了约10万元的损失。

8月8日下午4时38分许,荔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速中队接到一起警情:一辆拉载钢琴和古筝的小货车在G78汕昆高速由鹿寨往阳朔方向行驶,行驶至K849公里处时,车上人员发现后面货物起火,要求出警处置。大队值班民警随即与报警人取得联系,要求驾驶员立即撤离到高速公路护栏之外安全地带避险。

民警到达现场后与路政部门用车载灭火器将火扑灭,但可惜的是钢琴和古筝已被烧毁,只剩框架。

经对货车进行安全检查,民警发现货车并未在火灾中受损,能正常行驶。那么货车上的货物怎么会突然起火呢?经询问得知,货车是由鹿寨往阳朔方向行驶的,行驶过程中有人在车上抽烟,在未将烟头熄灭的情况下,随手将烟头抛出车窗外。车上人员猜测,因为车速较快,气流将烟头吹回掉入后车厢,引燃了车上的货物。

司机谭某通过后视镜发现后车厢货物着火后,惊出一身汗,急忙把车停到应急车道上。为防止车子也被烧着,司机连忙和随乘人员将着火的货物往应急车道上搬,因为车上没携带灭火器,只能用椎筒装隔离栏外水坑的水灭火,并报警求助。

交警提醒:驾驶员在驾车时,要自觉杜绝吸烟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动作或行为,尤其不能将烟蒂、垃圾随意丢出车窗外,这种行为极易引发火灾甚至其他恶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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