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聚众斗殴持刀伤人 13名恶势力组织成员获刑
记者 付华周
晚报讯 多次因琐事在酒吧、夜宵摊等地与他人起争执进而聚众斗殴持刀伤人,恶势力组织成员莫某军、罗某、黄某熠及另外10名同伙最终为其行为付出代价。日前,鱼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莫某军等13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7年至1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多次在酒吧等地聚众斗殴
本次获刑的13名被告人年龄在20岁至35岁之间,除1人系个体经营者外,其余12人均没有固定职业。其中,莫某军、黄某熠等11人是柳州本地人,罗某、陆某分别来自玉林市和河池市。
法院经审理查明,该恶势力于2016年9月至2018年10月间,共实施了5起聚众斗殴犯罪,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如2016年9月26日,罗某在雒容镇TT酒吧楼下,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罗某纠集黄某熠、陆某等人与对方互殴。打斗过程中,黄某熠持刀将对方2人捅伤,造成1人轻微伤,1人轻伤二级。
2018年5月4日,韦某健与覃某华在雒容镇老男孩酒吧发生冲突,后双方相约当晚斗殴。22时许,覃某华纠集罗某利、覃某喜等人,韦某健纠集罗某、黄某熠、陈某康、何某康、杨某等人,在雒容镇桂龙路某酒店旁持砍刀、木棍等器械进行斗殴,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2018年6月11日凌晨3时许,莫某军与黄某在雒容镇广场边的夜宵摊发生争执,后双方均持刀发生斗殴。在打斗过程中,莫某军持刀捅伤黄某,陆某则追打黄某。当黄某驾车准备离开时,莫某军又纠集陈某威等人持刀拦截。在拦截过程中,陈某威遭黄某驾车碾压左脚。随后,莫某军又持刀将对方1人捅伤。
为琐事持刀伤人还砸车子
经查,莫某军等人还实施了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以及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1月3日,在雒容镇广信路卡卡会酒吧,黄某熠为帮他人出头,持刀将因琐事与人发生争执的被害人刘某平砍伤。同年8月26日凌晨2时许,黄某熠等人在雒容镇广信路吃饭、喝酒。其间,黄某熠逼被害人唐某喝酒但遭到对方拒绝,觉得对方不给面子,遂持刀将唐某左手手臂砍伤。
莫某军、郭某彪等人在2018年3月24日凌晨3时许殴打被害人陈某霖、张某玉的过程中,还分别持砍刀、交通锥筒等工具将陈某霖所驾驶的小轿车砸坏。
2018年9月7日,莫某军等人在雒容镇老男孩酒吧,无故将2名被害人殴打致伤。
2019年2月7日,莫某军、陆某等人在雒容镇花岭横二路附近,持刀将1名被害人的手肘、手掌砍伤,导致对方受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被告人莫某军、罗某、黄某熠、陆某、韦某健、覃某华、覃某喜、罗某利、陈某威、陈某康、何某康、杨某无视国家法律,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莫某军、罗某、陈某良在聚众斗殴犯罪过程中,致人重伤,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莫某军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莫某军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莫某军、罗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最终,法院根据该案实际情况,依法判处莫某军数罪并罚获刑7年;罗某数罪并罚获刑6年;黄某熠获刑4年;韦某健获刑3年半;陆某、覃某华、覃某喜、罗某利获刑3年;陈某良、陈某威、陈某康、何某康、杨某则获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新闻推荐
日报消息(记者韦安)2月10日,市人民医院再次传出消息:在该院治疗的3名新冠肺炎患者经市专家组评估,并报自治区专家组确认,符合国...
鹿寨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鹿寨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