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受贿贪污142万元 鹿寨教育局原学前办主任刘剑听审

南国今报 2019-12-05 15:48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岑琴)近日,鹿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县教育局原学前办主任兼职成股股长刘剑涉嫌受贿、贪污罪一案。当天庭审,鹿寨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广西科技大学校领导和教师78人、县教育局中层以上领导及部分中小学校长40人、被告人家属等120余人旁听庭审。

今年6月7日,本报以《给孩子们的东西有“猫腻”?》为题,曝光了该县教育局个别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这项惠民政策时打折扣、伸黑手的问题。随着当地纪委监委介入查处,被告人刘剑官商勾结、涉嫌违法违纪的黑幕被揭开。

3名老板轮番“公关”

鹿寨县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剑2011年1月至2019年3月间担任鹿寨县教育局学前办主任兼职成股股长;2019年3月至今,任鹿寨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罪,今年6月13日被鹿寨县纪委监委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经鹿寨县检察院批准决定,同年7月13日被该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4日被鹿寨县公安局逮捕。

经检察机关查明,在2013年至2019年期间,刘剑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项目老板陈某、杨某、黄某(均另案处理)在项目实施、招投标、验收及拨付款方面提供关照和帮助,使项目老板从中非法获利,刘剑也多次收受上述3人送的好处费共142万元。

据介绍,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刘剑分别在南宁市一些饭店、酒店、地下停车场,分4次收到项目老板陈某送给的好处费38万元。

在2014年至2018年期间,刘剑分别在鹿寨县城,分9次收受项目老板杨某送给的好处费68万元,伙同他人收受项目老板杨某送给的好处费16万元。

2017年1月,项目老板黄某计划送20万元好处费给刘剑。黄某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先转到其朋友刘某的账户;2017年2月2日,刘某将20万元现金取出后交给刘剑。

虚报政府招标价格

检察机关还查明,2017年3月,刘剑伙同鹿寨职教中心文贸科科长廖某,在鹿寨职教中心综合物流平台教学软件采购项目中,虚报政府采购软件招标价格(中标价格11.95万元,实际价格6.5万元),利用广西友鹏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走账,骗取国家资金人民币5.45万元。事后,刘剑分得2万元,廖某分得2.21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人民币142万元,数额巨大;伙同他人在设备采购项目中,虚报价格骗取国家资金5.45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剑对检察机关指控其犯受贿罪及贪污罪无异议。当天庭审结束,法院没有宣判,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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