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警察李杰 救人成了“网红”警察 乐于助人是他本色

南国今报 2019-11-19 15:37 大字

图为救人的“网红”警察李杰。

今报记者王缉宁文/图

提到身边感动的人物,有市民推荐了在本报今年1月24日4版《女子轻生几乎坠桥警民合力拉回》报道中,面对一名轻生女子果断出手施救的鹿寨县公安局的警察李杰。

当天李杰救人的一幕,被拍成视频在微信朋友圈里疯传,“不小心”成了“网红”,因而被大家称为“网红”警察。

各项工作尽职尽责

今年40岁的李杰,是鹿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他尽职尽责,获得了不少荣誉,平时他还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法律知识,为群众办了不少的实事好事。这位被网友捧红的“网红”警察,其实也很接“地气”。

从警之前,李杰曾担任过大学生“村官”。2005年,李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成为鹿寨县公安局的一名警察。2016年,经过10多年的基层锻炼,以及自己具有法律的专业资质,他被任命为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法制大队这个岗位,可是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总质检师”,同时也肩负群众上访接待、行政案件复议等多项法制方面工作。这个工作可不轻松,它涉及执法严肃和权威,其执法质量的优劣,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及党和政府形象、公信力,来不得半点马虎。

鹿寨县寨沙镇有一名群众,因抄近道走逆行,他的机动车多次被“电子警察”记录多条交通违法,面临处罚。当事人不服,李杰接待后认真查看、核实监控记录以及交警部门的执法依据,在认定交警部门处罚取证程序合法后,结合案例耐心向当事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最后让他认识到交警执法是公正的,从而接受处罚。

今年4月,鹿寨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抓捕了该县四排镇一名非法收取木材经营者10多万元“买路钱”的“村霸”后,犯罪嫌疑人的亲属10多人认为公安机关“乱抓人”。李杰接待后,认真、耐心从法律方面给他们解释工作,最终让对方心服口服。

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除了本职工作外,李杰还常利用自己扎实法律专业知识,为群众支招办实事。

有一个婆媳不和的家庭,家中男人不幸车祸身亡后,妻子与婆婆为争遗产吵得不可开交。李杰得知情况后,用法律知识分别对双方进行指导并为他们耐心调解。因双方分歧过大,李杰又指导当事双方通过民事诉讼合法途径,最后圆满解决遗产继承问题。

有一次,李杰接到群众反映,鹿寨县某楼盘要求购房者按3元/平方米缴纳交易手续费。接到反映后,李杰认真查阅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收费文件,查到该笔费用应由房开商缴纳,不应向消费者收取。于是,他找到房开商交涉,经过努力,终于让该房开商停止收费,并清退已经收取的该笔费用。而李杰这一举动,为众多消费者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受到当地老百姓的好评。

“其实,我只是运用自己专业法律知识,为老百姓做了一点小事,不足挂齿,只要群众有法律方面求助,我都会尽力帮忙的。”李杰说。

据了解,从警14年来,李杰获得不少荣誉:2012年,他获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工作能手”称号;2010—2014年,连续三年荣获柳州市公安局授予的三个三等功;2018年,李杰荣获自治区公安厅授予的二等功。

统筹: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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