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过年进了“班房”

柳州日报 2019-02-22 09:43 大字

日报消息(通讯员廖宾报道摄影)2月9日,农历正月初五,当家人筹集款项替她兑现部分执行款后,在拘留所里待了三四天的“老赖”潘某终于重获自由,得以跟家人团聚继续过春节。由于得到了潘某分期还款的承诺,并成功拿到一些钱,申请执行人黄女士也感到满意。这起执行案件之所以获得转机,是鹿寨县人民法院4名执行工作人员放弃大年初二与家人的聚餐,加班加点“争取”来的。

据悉,这是一起因申请执行人黄女士与被执行人潘某、吴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案件判决生效后,潘某、吴某并未主动履行法定的付款义务。2017年3月,黄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执行标的为20.08万余元。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被执行人久未现身,也无法取得联系,遂终结了这次执行程序。

直到今年2月6日,该院执行局局长卢红民突然接到黄女士通过电话提供的一个重要线索:按大年初二女儿回娘家的习俗,被执行人潘某已回到鹿寨过年,并有可能按习惯在饭后外出“K歌”。接到这一线索后,卢红民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与亲人团聚,及时召集3名执行干警一起查找被执行人潘某。同时,他还联系公安机关,请求给予警力支持。

当日下午5时许,卢红民接到当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告知潘某已经被带到派出所。原来,黄女士发现潘某后,上前讨说法,双方由此发生冲突。民警接到报案后,出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处理。接到这一消息后,卢红民等4名执行人员立即赶赴派出所,开展执行工作。这时,潘某仍不停找借口,不愿履行还款义务。见状,执行人员郑重告知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并耐心对其进行劝解。不过,潘某仍无动于衷。于是,卢红民当即决定对潘某进行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里,潘某深感后悔,想尽快回家与家人团圆,便联系家人筹集款项,向黄女士兑现部分案款。后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分期还款计划。黄女士对潘某表示谅解。2月9日,黄女士拿到一部分钱,法院则解除了对潘某的拘留措施。

据了解,这只是鹿寨县法院加强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该院抓住春节前后案件执行的黄金时期,积极开展工作,共拘留3名“老赖”,执行回款15万余元,解决了一批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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