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上路被查 一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3个月拘役
通讯员 周敏华
晚报讯“你喝酒了为什么还开车?”“我想去超市买点口罩……” 近日,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男子叶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该院判处3个月拘役,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今年2月4日晚,家住柳江区穿山镇的叶某在家中与朋友喝酒后,想到自己需要购买口罩,遂自行驾车前往超市。在超市门口,叶某因进超市时未戴口罩与超市工作人员起了争执,随后驾车离开。当晚,叶某驾车到某酒店附近路段时被公安民警拦截。经呼气酒精测试,叶某的酒精含量为233mg/100ml;后经血液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244.16mg/100ml。
另查明,叶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柳江交警大队罚款15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叶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全案,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记者覃乐维晚报讯10日上午9时许,鱼峰区里雍镇红花村附近道路上发生一起事故,一名七旬老人驾驶三轮车在返家途中不慎翻车被...
柳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