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检察院与妇联签署16项合作意见 多举措为妇女儿童“撑腰”

南国今报 2020-04-10 13:43 大字

今报柳州讯(记者巴方)4月9日下午,柳州市检察院与妇联召开2020年工作联席会议,签署《关于共同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双方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建立健全配合协作机制,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全面、综合、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意见》主要内容有16条,包括报案机制、线索移送、反家暴机制、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心理疏导、从业限制与强制报告等。

全市两级检察院与妇联共同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岗”建设。妇联将畅通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网络等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涉妇女儿童权益的家庭暴力、校园霸凌、监护侵害、性侵害等投诉,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两级检察院将积极参与、配合同级妇联组织的维权服务工作,提升维权工作的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

柳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桂华介绍,柳州市依法严惩性侵妇女儿童、家庭暴力、校园暴力、“校园贷”诈骗等突出犯罪,为遭受家暴、无人监管等困境的儿童提供支持起诉等司法保护。2018年至今,全市两级检察院审查起诉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58件565人。

对案情重大、社会影响强烈、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检察院快速反应,依法有力打击。如在2018年柳江区里高镇韦乐弑女案、2019年融安县韦元佩故意杀人案、今年3月12日柳东新区某小区地下车库重大刑事案等的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均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确保了及时准确有力指控犯罪。同时,积极做好被害人综合司法救助工作。

此外,柳州市检察院于去年入选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也是广西唯一试点单位。他们将以此为契机,创建“1+3”未检办案新模式,检察官联合社会力量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精准帮教,对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多元综合救助,并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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