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造谣 不传谣 才是正道 柳江区两人因不当言论被警方处理,教训深
穿山派出所抓获散布谣言的嫌疑人罗某艳(中)。覃某年在网上发布的不当言论。
记者 覃乐维
通讯员 唐昭平
晚报讯 2月1日,柳江区穿山镇女子罗某艳因在微信群中散播虚假信息,称该镇有人患上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被当地警方依法处理。同日,百朋镇年轻男子覃某年也因为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被当地警方依法处置。
1日晚上8时许,罗某艳(51岁)在某微信群内发布消息称,穿山下街有人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辖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核实到这是一例虚假消息后,将罗某艳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罗某艳对其散布谣言扰乱公众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供述,这么做是为了显示自己消息灵通,于是编发了该虚假不实信息发布网上。
1日当天,有网民举报称,一名微信名叫“相拥道晚安”的网民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图片,同时附上“死多点”3个刺眼的字。柳江警方经过调查,得知发布该不当言论的网民真实姓名叫覃某年,现年23岁,柳江区百朋镇人。当天下午3时许,民警依法传唤覃某年接受调查,其承认了违法事实。
目前,罗某艳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覃某年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不法之地,网民在上网时,不仅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还要做到不在网上发表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论,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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