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小餐桌上的“民生大文章” 市农业农村局创新监管方式确保“舌尖安全”走笔

柳州日报 2020-01-11 09:17 大字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通过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严把“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关口,坚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坚决打好食品安全保卫战。

建立信息平台

把好源头关

2019年5月8日,市农业农村局收到一封来自江西省的举报信。举报者是江西省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经营中发现自家生产的商标为“炭康”的唑醚·咪鲜胺农药在广西境内销售。举报公司称,该药品自生产以来从未在广西销售,疑为假药,希望柳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

接到举报后,市农业农村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门面与农资仓库进行检查,登录柳州市农药监管信息网平台,查看涉事企业基本情况。通过浏览信息,执法人员很快掌握了该企业购买药品的情况。企业从哪里购买、药品有多少、卖到哪里,一目了然。顺藤摸瓜,执法人员又收集了企业营业执照、进货调拨单、出货调拨单等书证与物证。在证据面前涉事企业只能承认销售假药事实,并被市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没收全部假药,处罚10多万元的罚金。

“案件较为复杂,涉事方多,又是跨区域,若没有药监信息网平台,将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调查取证,也无法从源头把关,规范农药生产经营秩序。”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刘志平对笔者说。

据了解,农药监管信息网平台于2019年1月正式运行,是市农业农村局在农药监管上开辟出的一条新的执法途径。监管人员与企业可通过电脑、手机APP登录,随时随地查看柳州市任意一家农药经营户,方便监管人员追溯药品源头、查看药品流向。同时,平台开发的农药经营户卖药开票功能,也方便企业经营与销售,受到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企业的认可与欢迎。

“平台建立后,不仅提高了农药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效率,增添了农药执法取证途径,还降低了执法成本。”刘志平介绍。仅2019年,柳州市农药监管部门就查处了农药行政违法案件32起,办结案件26起,罚没金额约25万元,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还会把柳江区、鹿寨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柳城县的农药经营户全部纳入平台。

创新机构改革

让监管“无死角”

市农业农村局除加大投入续建柳州市农药监管信息网络平台外,还积极创新机构改革,不拘一格进行职能设置。在机构改革中,将农药监管职能规划到种植业科,设立“质量安全与法规科”,将农药生产、经营划归到该部门,农药使用则仍归种植业科管理,并且“质量安全与法规科”和“市执法支队”均由统一领导分管,不仅明确了各部门之间职责,还解决了部门因分工不清相互推诿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去年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市农业农村局还开展了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绿盾行动”等,让整个系统自上而下形成“倒逼机制”。“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中,职工工作心态、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工作积极主动。比如在检查中发现农药有不合格的现象,属地农业执法部门将会紧追不放。这也是柳州市去年农药执法监管工作案件办结量、抽样数、罚没金额比上年总体增加的原因。”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曾和平说。

据了解,通过创新监管机制与手段,柳州市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2019年全市农药使用量较上年减少了3.4吨,同比下降0.77%,节约化肥使用量约8083吨;新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20个;全市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为99.94%,水产畜牧产品检测合格率为100%,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处于较高水平。2019年5月举办的全区农资打假会上,柳州市农业农村局还作了质量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典型发言,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柳州市排名全区第一。

(覃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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