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黑恶“保护伞” 柳江两人被处理
今报柳州讯(记者王缉宁)12月3日,柳州市纪委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号通报两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
一起是柳江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原主任科员韦祖用充当涉恶人员“保护伞”案。
2008年,时任柳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的韦祖用在查办某涉恶案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追究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犯罪嫌疑人给予的“感谢费”,数额较大。此外,韦祖用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月,韦祖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另一起是柳江区百朋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原工作人员韦国敏收受涉黑涉恶人员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案。
2014年至2015年,时任柳江县拉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的韦国敏与其他工作人员合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黑涉恶人员张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张某给予的“好处费”,数额较大。此外,韦国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6月,韦国敏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犯罪行为被审判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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