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态势 民警上门家访 送达处罚决定书
图为民警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上门。今报记者 黄真真 摄
今报柳州讯(记者黄真真)“孩子平时学习怎样?经常不回家吗?”11月14日,柳州市公安局柳南派出所民警带着处罚决定书,与村委干部、学校老师一道来到柳江区穿山镇4户因盗窃电动车落网的未成年家中家访。这一举措,是今年9月1日警方打击“两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社会治理的一项创新。
民警家访的第一户,是柳江区穿山镇龙平村14岁嫌疑少年覃某家。龙平村村委干部和穿山二中老师,与民警组成家访小组,一起来到覃家。民警介绍,今年10月12日,覃某伙同男子韦某和李某,在柳州市飞鹅路谷埠街K1区盗窃了一辆电动车。该电动车是车主今年9月刚购买的,价值3600多元。案发后,三人均被警方抓获。
大家到达时,只有覃某的父亲在家。家访小组告之来访目的,仔细询问了覃某平时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学校老师说,覃某有10多天没去学校了,他们多方寻找,也找不到他。覃某父亲称,覃的手机坏了,一直放在家里,他也不知道儿子的具体下落。
覃家客厅墙上贴满了各种奖状,部分是覃某妹妹的,部分是覃某的。记者看到,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期末考试,覃某还获数学科成绩优秀奖。
覃父说,儿子读初中都在学校住宿。儿子没回家,他也去穿山镇的酒吧、网吧找过,但都没找到。民警不来,他还不知道儿子在外面盗窃。
民警表示,他们抓获的很多未成年嫌疑人,家长都在外地打工,疏于对孩子的管教。民警让覃某父亲平时多操点心,尽力帮助他回归正轨。
随后,民警又来到穿山镇板塘村委龙团屯。该屯15岁少年银某,是民警此次家访的对象。银某家里的客厅也张贴了不少荣誉证书。看到民警送上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父有些失落。他说,儿子银某从小调皮,但体育很好,目前在柳州市某职校读书,放假才回家,一个星期300元生活费,按理应该不缺钱花。
民警建议银父平时多了解儿子的思想状况,发现情况及时跟民警联系。
据了解,以前民警办理“两电”(盗窃电动车及电瓶)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是电话通知家长来领,外地的就通过邮寄的方式寄达。今年9月1日起,在打击“两电”专项行动中抓获的未成年人中,涉及柳州市常住人口及长期居住柳州市有居住证的,民警都通报社区、村委和学校,进行联合家访,上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多方联动、齐抓共管,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多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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