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农场”臭烘烘 楼下居民直叫苦 经柳江区数字城管协调多部门处置,当事人已将家禽杂物清理干净
业主在楼顶搭建笼子养殖家禽
记者张捷 通讯员 方芳
晚报讯 小区楼顶天台为公共区域,岂能开办私人“农场”?近日,柳江区数字城管平台多次接到群众投诉称,柳邕路363号无线电厂宿舍区18栋1单元楼顶,有业主圈地用作私人菜地和养殖场,种植苦瓜、红薯苗和小树等,还私自搭建笼子养殖鸡、鸭等家禽。现在天气炎热,家禽的排泄物经太阳暴晒后臭气熏天。楼下居民多次劝阻无效,因此邻里怨声大、争吵多,只能向政府部门求助。经多部门工作人员耐心说服教育,当事人目前已自行整改,恢复了所在小区楼顶天台原貌。
近日,接到该投诉案件后,拉堡镇政府、所在社区和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前往,人还未到楼顶,就闻到一股臭味。楼顶上除了有很多蔬菜,还有一些花草树木,或用花盆、泡沫箱栽种,或用红砖圈地种植。经和被投诉老人在楼顶沟通,工作人员了解到,老人住在6楼顶层,为缓解烈日酷暑,就在楼顶种植这些绿色植物,还在楼顶搭棚养起了鸡、鸭,自给自足。工作人员问他家禽粪便如何处理,老人说发酵后就给蔬菜施肥。但粪便本身就臭,发酵产生的臭味更浓,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见到工作人员上门,老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过大家的耐心劝解,老人答应一个星期内把家禽及粪便包括楼道内的杂物清理完毕。近日,社区工作人员再次来到现场核实,楼道内的杂物和楼顶的家禽及粪便都已清理干净。至此,这起因业主私自在自家楼顶养殖家禽引发的邻里纠纷,在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人员的努力协调下得到了有效化解。
柳江区数字城管平台温馨提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希望大家知晓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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