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又当“老赖” 法院“亮剑”乖乖还款

柳州日报 2019-05-24 09:42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李澜、通讯员王泽华)在缓刑期间的覃某利有能力还款却不还,还和法官“躲猫猫”。日前,柳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他“出招”,让其了解拒不执行将承担被撤销缓刑等法律后果,迫使其乖乖还款。

2016年5月,申请执行人覃先生搭乘被执行人覃某利驾驶的无号牌拼装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覃先生受伤,左手被截肢。经司法鉴定,覃先生的损伤构成重伤二级。覃某利在案发后,已支付2.5万元赔偿款,并就民事判决的5.9万余赔偿款与覃先生达成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获取覃先生的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据此,柳江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覃某利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该判决于今年2月生效。

然而,分期付款期限届满后,覃某利就当起了“老赖”,还采取拒接执行法官电话、玩失踪等手段来规避执行。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覃先生在本次交通事故中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因此陷入困境,执行中无法查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并执行,执行干警为申请执行人覃先生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

虽然覃先生获得了救助款,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本案的执行。今年4月,执行干警获取一个信息,覃某利在缓刑期间需要定期前往所在乡镇的司法所报到,参加社区矫正。日前,执行干警通过与司法所联系,成功将覃某利强制传唤到法院。面对突然出现的执行干警,覃某利依然态度强硬,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覃某利并非没有执行能力,其长期从事建筑工作,具有一定履行能力。执行干警随即对覃某利阐明其有能力而拒不履行,将面临15天的司法拘留,以及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触犯拒执罪、被撤销缓刑等法律后果。

当得知自己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覃某利当即表示愿意履行,立即联系亲属送来2万元现金,并对余下欠款作出分期履行的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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