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开展乡村道路安全整治行动 一批涉嫌酒驾的骑手被查处
交警劝导员给司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
记者 张威
晚报讯 7日上午9时许,记者跟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赴柳南区太阳村镇、洛满镇等地开展乡村道路安全整治行动。据悉,近期,该支队各县区大队均按相关要求在乡村道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交警部门也同时查处了一批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骑手。
据交警部门通报,6日,交警部门在柳江区土博镇查处存在违法行为的两轮摩托车骑手22人,其中有3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中53岁的覃某经初步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52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酒后驾驶标准。覃某说,他当天吃早餐时喝了一些米酒,骑摩托车准备到百朋镇,其实没有醉,没想到被民警查获。随后,民警对其作进一步调查得知,覃某的违法行为可不止酒驾,他的摩托车驾驶证早已被注销,如今上路行驶属无证驾驶摩托车。同时,他还未携带行驶证。综合这些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其相应处罚。对此,民警告诉覃某,无论对他人还是对自己来说,生命都只有一次,万一事故发生了是无法挽回的,不能带着安全隐患驾驶。
由于乡村距离城镇较远,交警部门从前年开始启动“两站两员”的设置,即村里设置交通管理站与劝导站,安排交通管理员与和劝导员上路执法或是劝导。具体,由交警及辅警担任管理员,村干部或志愿者担任劝导员。
7日,记者来到太阳村镇上等村及洛满镇与民警开展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村里的交通劝导员向过往司机分发宣传资料,告诫司机们不要超速、超载和酒后驾驶等,以免发生事故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上等村村党支部书记梁文海及洛满镇福塘村村委主任覃柳玲均表示,他们担任劝导员并上路劝导以来,镇上及村里的驾驶乱象确实有所减少,遇到轻微事故还能现场帮忙双方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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